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網購商品質量問題一般都是賠償3倍的損失,個別的可能達到10倍。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一、網購商品質量問題幾倍賠償
1、網購商品質量問題一般都是賠償3倍的損失,個別的可能達到10倍。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2、法律依據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網購假貨找誰投訴
向網站投訴或者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具體如下:
1、如果是在網上,向網站的投訴中心投訴,注意保留證據:匯款收據、照片、交易過程的對話等;
2、如果是其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他地方的購物,如果數額比較大,向賣家所在地工商局(假如購物網站上有紅盾標志的話)、消委會、公安機關投訴。
商品質量問題怎么賠償商品質量問題賠償如下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可以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產品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的賠償標準是怎樣【法律分析】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假冒偽劣產品賠償標準:按消費者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的要求進行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通常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那么就需要賠償500元。經營者明知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導致其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他受害人死亡、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消費者享有九大權利,分別是:1.悉真實情況權。即消費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的過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2.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包括兩方面:一是對商品的品種、服務方式及其提供者應有充分選擇的余地;二是對于選擇商品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自由決定的權利而不受強制。3.身財產安全權。即消費者享有在購買商品如果人身、財產受到威脅。4.交易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公平合理、計量準確無誤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5.法求償權。求償權是指在當權利、資源等因個人或集體而遭受侵害、損失的時候,所具有的要求賠償的權利。6.得知識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7.建立消費者組織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有權要求國家建立代表消費者利益的職能機構;二是有權建立自己的組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8.監督批評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消費者有權參與國家消費政策和相關立法的制定,并對其實施加以監督。9.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產品質量問題幾倍賠償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消費逐漸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消費者權益類的糾紛也是一年多過一年。這些糾紛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在判斷經營者承擔賠償的問題上,有的是一倍賠償、有的是三倍賠償、還有的是十倍賠償,這些看似相同的“消費者權益糾紛” 索賠結果為何不同呢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且聽檢哥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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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部法律與消費者維權息息相關
在上述消費者權益糾紛中“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首要查閱的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這兩部法律,二者規定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了不同領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對經營者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也是不同的,因此就會有不同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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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消法”適用所有消費者權益糾紛。“食品安全法”僅適用于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消費者權益糾紛,當食品有關的問題發生糾紛時優先使用。
賠償“一倍、三倍、十倍”如何解讀?
如果消費者主張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構成欺詐并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則應當遵守現行“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要求經營者承擔三倍的懲罰性賠償。如果懲罰性賠償金額低于500元,可以按500元數額進行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如果消費者主張質量商品二倍賠償 他們購買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則食品生產者或銷售者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在經營者承擔一或三倍懲罰性賠償的情況下,法院的一般適用是“消法”。同樣的法律會出現不同的索賠結果,那是由于消費者糾紛的時點不同。修訂后的“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2014年3月15日是適用修改后的“消法”或修改前“消法”的時間節點。2014年3月15日前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適用修訂前的“消法”,經營者構成欺詐的,承擔退一賠一的法律責任。2014年3月15日以后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應該適用修訂后的“消法”,經營者承擔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對于時間節點的差異,經營者的懲罰性責任是不同的。
“消法”和“食品安全法”都屬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但從兩者的關系來看,“消法”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般法律,而“食品安全法”則是一項專門保護食品安全領域消費者權益的特別法律,按照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消費者因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提起的糾紛,應當優先適用“食品安全法”,且“消法”第五十五條的懲罰性賠償條款中明確規定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我國專門制定了“食品安全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也就是說在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領域存在“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應當優先考慮“食品安全法”,而不能直接選擇“消法”。
中檢北京——中消協技術支持單位
作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消費維權鑒定技術支持單位的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檢北京”)積極配合中消協開展相關消費維權鑒定技術支持工作。
中檢北京不僅是中消協消費維權鑒定的技術支持單位,更是中國第一批具有司法鑒定資格、從事產品質量司法鑒定的權威機構,長期服務于公檢法及海關等相關政府監管部門。中檢北京將繼續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質量服務領域雄厚的技術實力和豐富的服務經驗,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機構,共同開展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工作,促進市場經濟秩序的不斷完善。
本次解讀賠償標準中“一倍、三倍、十倍”的常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中檢北京建議大家如果真的遇到“產品質量維權、糾紛”等方面的問題,首先要做的就是尋求專業機構的技術支持,必要時還需尋求司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