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據此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如果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你買到的保健品和宣傳不符,存在欺詐行為,你可以要求經營者按雙倍賠償。
保健品虛假宣傳怎么認定,怎么處罰一、虛假宣傳的認定要點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
1、虛假宣傳行為的主體:是廣告主、廣告代理制作者和廣告發布者。
2、虛假宣傳的行為:上述主體在客觀上對其商品或服務做虛假廣告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虛假宣傳。
3、虛假宣傳的后果:上述虛假廣告或虛假宣傳達到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了引人誤解的程度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因而具有社會危害性。
4、虛假宣傳的主觀方面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方對虛假廣告負法律責任;對廣告主,則不論其主觀上處于何種狀態,均必須對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
二、處罰
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2、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3、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保健品虛假宣傳怎么認定怎么處罰一、虛假宣傳的認定要點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1、虛假宣傳行為的主體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是廣告主、廣告代理制作者和廣告發布者。2、虛假宣傳的行為:上述主體在客觀上對其商品或服務做虛假廣告或以其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他方式進行虛假宣傳。3、虛假宣傳的后果:上述虛假廣告或虛假宣傳達到保健食品虛假宣傳賠償標準 了引人誤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會危害性。4、虛假宣傳的主觀方面,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方對虛假廣告負法律責任;對廣告主,則不論其主觀上處于何種狀態,均必須對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二、處罰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2、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3、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