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一、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雙倍補償多少年?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 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 勞動合同 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從上列法律條文中可以看出: 《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指的是用人單位屬于無過錯性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其針對的是存在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是指用人單位屬于有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只是按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因此違法解除勞動和同時,四十七條是作為八十七條的賠償計算的標準,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并不涉及第八十七條有關賠償金的規定。 進一步說《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只是針對因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而并非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況。 結合八十七條和四十七條來看,賠償的年限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這在《實施條例》中進一步明確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了,《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那么2008年1月1號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規定是否涉及法不溯及既往呢? 法不溯及既往通俗點說就是:在法律生效時間以前,有違反該法律規定的行為,不可依據該法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發生在2008年1月1日前,勞動者在2008年1月1號以后不能依八十七條要求雙倍賠償。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發生在2008年1月1日后,對于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只是作為一個賠償計算標準,對于這個標準2008年1月1日并不是法律溯及力問題的時間點。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違法解除,則勞動單位必須要對其進行賠償,賠償的標準將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而來,多是需要根據其工作之日到 勞動關系 結束后的日期來計算得到的工資來進行雙倍的賠償。具體的 賠償標準 也是可以進行商量的。
違法解約兩倍是什么情況法律分析: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的需要付雙倍賠償金。但勞動者提出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用人單位可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且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怎么計算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的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應當賠償勞動者二倍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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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實際在公司工作一年三個月,按照《勞動合同法》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是1.5個月,賠償金則是1.5x 2= 3個月,即支付3個月工資違法解約雙倍補償計算 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