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強制辭退員工補償標準: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依據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工資而定。工作滿一年的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支付,不足6個月的,按半個月支付。經濟補償最長不超過12個月。如果違法辭退的,支付雙倍經濟補償
一、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二、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企業強行辭退賠償金的標準是什么?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的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辭退職工,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否則,屬于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沒有補償。其中,因為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強制離職賠償標準公司強制辭退員工補償標準要分情況。若單位無合法理由辭退,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個人離職前12個月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不予支付公司強制辭退賠償 的,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是起訴的方式要求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違規制度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要承擔舉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