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直接根據法律規定承擔全部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事故現場不是當事人故意破壞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的,而是由于疏忽或者暴雨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劃分責任原則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基本程序:
1、報警和受理;
2、調查;
3、認定與復核;
4、處罰執行;
5、損害賠償調解;
6、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現場破壞時責任該怎么認定律師解答交通事故現場破壞時責任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應當由故意破壞現場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的規定,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交通事故肇事者破壞現場應該承擔什么責任?交通事故肇事者破壞現場應該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與其相同的情況還有以下幾種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
1.毀滅證據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當事人毀滅當事人破壞現場負什么責任 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就可能導致缺乏證據而無法查清事故事實,無法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以致無法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只要當事人毀滅證據,就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一樣,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教練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第2款規定,學員“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3.逃逸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故意肇事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