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法律分析:撞死人應當賠償對方喪葬費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數額為六個月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被扶養人生活費為一定期限的當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死亡賠償金數額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主要賠償有哪些交通事故撞死能賠償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法律沒有明確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的規定。對于交通事故中醫療費的賠償, 賠償義務人 可以在結案前、結案時預先支付給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需要治療時給付。如果受害人確實需要賠償義務人提前支付醫療費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由法院強制對方當事人先行支付醫療費。 交通事故撞死人 的主要賠償如下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 1、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 處理交通事故 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 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 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 賠償受害人 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 精神損害撫慰金 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 賠償權利人 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 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撞死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的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主要包括以下賠償項目: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撞死人個人賠的部分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