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華碩2006年欺騙黃靜時間表 1、2006年2月9日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為了拒絕黃靜退貨要求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在明知CPU有問題需要更換的情況下,對黃靜謊稱該機無任何質量問題,只需要重新安裝軟件即可。 2、2006年2月10日,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以升級為由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CPU更換了黃靜電腦內原裝CPU之后,再次對黃靜謊稱該機無質量故障,并拒絕了黃靜的退換機要求。 3、2006年2月14日,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工程師面對黃靜質詢,仍然欺騙黃靜被更換的CPU可以得到正規保修。 4、2006年2月14日,黃靜正式向華碩公司投訴受到欺詐一事,但是華碩公司北京產品服務中心馬上將責任推到經銷商新人公司那里。 5、2006年2月15日,華碩中國業務群總經理許佑嘉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將責任推卸到員工個人和經銷商新人公司那里,華碩完全不承認任何欺詐行為。 6、2006年2月15日,華碩中國業務群總經理許佑嘉提出要在查清事實之后提出的的解決方案是報銷交通費用和在一個CPU的范圍內假一賠一。 7、2006年2月15日,許佑嘉承諾,由華碩公代表前往北京市公證處檢驗黃靜的電腦,檢驗之后24小時內回復解決,但是檢驗后許佑嘉即華碩方面音訊全無。 8、2006年2月18日,華碩提出10天內查明情況,并作出解決方案,此時提出用一臺備用機換回黃靜有問題的電腦。 9、2006年2月25日,華碩提出可以先退款,然后再協商解決,黃靜同意此方案并將自己的卡號報給華碩,但是華碩再次欺騙了黃靜。 10、2006年3月1日,華碩第二次承諾的十天期限到期,華碩方面并無任何解決方案提出。華碩公司推翻以前承認過的所有事實基礎,聲稱要繼續查,但是查什么理由,需要查多久,均無任何說明。完全進行無限期、無理由的拖延。 11、2006年3月5日,華碩公司鄭威在知道黃靜開始聯系媒體發布信息并準備起訴之后,多次打電話給黃靜,設下圈套誘騙黃靜講述行動計劃,一邊穩定黃靜讓她不要發布,另一邊暗中報警。 12、2006年3月6日,華碩公司鄭威給黃靜打電話謊稱臺灣公司高層要來一次性給黃靜根本解決問題為由,于2006年3月7日將黃靜及周成宇誘騙至華碩公司實施抓捕。 13、2006年3月,華碩公司三次先后向警方報案,并刪除了關于黃靜電腦的全部維修更換記錄,故意向司法機關隱瞞事實虛構真相,意圖使黃靜和周成宇受到刑事處罰。 14、2006年4月10日,4月11日,華碩公司發布聲明,利用公關手段和媒體資源污蔑誹謗周成宇,“龍思思”向華碩公司敲詐勒索。
什么是華碩陷害門事件一臺價值2萬元的筆記本電腦,為大三學生黃靜換來了10個月的“牢獄之災”。2006年,黃靜購買了一臺華碩電腦,在修理過程中發現其CPU存在問題。然而在維權過程中,黃靜卻被華碩以敲詐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門。此后,黃靜被批準逮捕,在看守所度過了10個月。近日,黃靜終因“冤獄”獲得了國家賠償認定書。昨天,黃靜及其律師決定對華碩提出名譽侵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誣告陷害三項訴訟。
發現問題CPU
“剛進去時,我對自己充滿了自信。”2006年4月14日,年僅22歲的黃靜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海淀檢察院批準逮捕,并進了看守所。回憶最初的日子,黃靜說:“我根本沒有敲詐,我沒錯,我覺得自己很快就能出去。”
當時,黃靜最怕睡覺,看守所里的通鋪人擠著人,整晚只能側著身睡。黃靜很難入睡,更痛苦的是,一旦合上雙眼,與華碩的糾葛便一幕幕地出現在她眼前……
被關之前兩個月,黃靜還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大三學生。改變她命運的,是那臺價值2萬余元的華碩V6800V型筆記本電腦。
2006年2月9日,黃靜在華碩代理商北京新人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這臺V6800V筆記本電腦。買回的當天下午,該電腦便在運行時出現了藍屏死機,及強行關機后再不能開機的情況。隨后,幾經修理,該電腦仍存在問題。最后一次修理時,華碩工程師告訴黃靜,“由于等待時間過長,免費將2.0GHz的CPU升級到2.13GHz”。
此后,黃靜發現“新”電腦問題更大,開機不到一小時,機身的溫度就把寫字臺的木頭表層燙壞了。黃靜通過軟件檢測發現,該電腦內安裝的CPU是英特爾公司的工程樣品處理器,即測試版CPU。經證實,這種CPU性能穩定性差,是英特爾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場銷售的。
隨后,黃靜帶著疑問與代理人周成宇一起,來到了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詢問。記者近日通過當時的錄像得知,該工程師承認該CPU由華碩公司更換,并且可以得到華碩公司保修。
維權反遭逮捕
得到證據的黃靜決定向華碩討個說法。為了保護自己,她用母親的姓氏,給自己化名“龍思思”。2006年2月15日,黃靜拿著錄像資料,與周成宇一起找到了華碩電腦中國業務事業群總經理許佑嘉,就工程樣品CPU一事進行了初次交談。
在談判期間,黃靜提出,按照華碩年營業額0.05%進行懲罰性賠償,數額為500萬美元,之后,該賠償用于成立反欺詐基金會。
3月1日,在多次協商未果后,黃靜向華碩公司宣布終止和解談判,并準備提起訴訟。3月7日上午,當黃靜與周成宇再次來到華碩公司時,海淀警方出現,將兩人帶走,原因是華碩報案稱遭敲詐勒索。黃靜后來從律師處得知,華碩報案時,隱瞞了CPU曾經更換的情況。隨后,黃靜和周成宇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直至批準逮捕,并被送到海淀看守所羈押。
2006年4月11日,本報報道了此事后,華碩公司發布聲明稱:“近日,周成宇、‘龍思思’兩人借華碩公司在維修過程中使用測試版CPU為由,向華碩電腦敲詐勒索500萬美元,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對我公司的正常業務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獄中曾欲輕生
在看守所的日子一天天過去,恐懼慢慢填充了黃靜回憶的空間。“那里沒有人相信我,都認為我是敲詐華碩的人,甚至勸我認罪。”慢慢的,黃靜意識到,自己可能要在看守所,甚至監獄待上很長一段時間。
黃靜說,那段日子,她每天都在發呆。她很想給媽媽寫信,可是在看守所中,給家人的信里只能有要錢和衣物的內容,其它一概不能提及。曾經,黃靜想選擇輕生,但當她想到一定要給自己一個說法時,便放棄了這個念頭。“我出去一定要告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他們。”靠著這個信念,黃靜走了過來。
黃靜的另一個支柱是母親。10月22日,記者來到石家莊,見到了黃靜的母親龍女士。這位曾經的軍人,自始至終都表現出一份堅定。龍女士告訴記者,2006年3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工作的她,突然發現女兒失蹤。直到聽說女兒因涉嫌敲詐華碩被警方抓了后,她的心才平靜了下來。“當時黃靜的學校、朋友都沒有了女兒的消息,我每天都怕她會出事。收到公安機關送來的逮捕證后,我反而心里踏實了,至少我知道我的女兒還活著。”
始終堅信女兒不會犯罪的龍女士,為黃靜聘請了律師,并且在每周固定的時間為女兒送去營養品。“女兒從小沒受過什么苦,我當時每天都怕她會出事……”說到這里,一貫冷靜的母親眼睛中泛出淚光。
之后的10個月里,黃靜的律師多次與此案的承辦人交流意見,提出了黃靜并非詐騙,最多只是維權過當的觀點。而在海淀檢察院的細致偵查中,此事也逐漸出現了轉機。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準黃靜取保候審。在苦苦等候了10個月后,黃靜終于和媽媽相見。
終獲無罪認定
“當時女兒每天都不愿出門,不和任何朋友聯系,經常一個人坐著發呆。”回憶黃靜剛剛離開看守所的日子時,龍女士說,那段時間黃靜幾乎天天晚上做噩夢,每時每刻都不能離開家人,只好在家長期休學。
2007年11月9日,黃靜等來了案件的“結果”: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決定書中寫道:檢察院認為海淀公安分局認定的黃靜的犯罪(敲詐勒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故決定對黃靜不起訴。
看到決定書后,黃靜一家雖然松了一口氣,但并沒有“沉冤得雪”的感覺。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他們認為,黃靜并非“不能認定有罪”,而是根本無罪。
將獲國家賠償
2008年6月5日,黃靜的代理律師張平向海淀檢察院提出了國家賠償,內容為:“申請人沒有犯罪事實而被錯誤逮捕羈押,從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經被羈押295天,被申請人理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人民幣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
很快,在6月16日,海淀檢察院發給黃靜《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通知書中寫道,黃靜采用向媒體曝光的方法,將華碩公司使用測試版CPU的事件公之于眾,并與華碩公司談判索取賠償。該方式雖然帶有要挾意味,但與敲詐勒索罪中的“脅迫”有質的區別。黃靜在自己的權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賠,并不是一種侵占行為,而是維權行為,索要500萬美元屬于維權過度,但不是敲詐勒索犯罪。目前,檢察院正在核定具體的國家賠償金額。
決定起訴華碩
雖然得到了上述結果,但黃靜一家仍然認為這只是階段性的勝利。此后,他們開始著手對華碩提起訴訟,并開通了針對此事的維權網站:。
昨天晚上7點,黃靜代理人組成的律師團進行最后商議,決定在一周內對華碩提起訴訟,首先要求華碩停止侵權并道歉,其次起訴華碩生產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最后是起訴華碩誣告陷害。
見到華碩廣告母女轉身就跑
10月22日晚,記者在石家莊見到了黃靜的母親龍女士。起初龍女士拒絕接受采訪,在記者的再三要求下,她講述了女兒近期的情況。她說黃靜目前仍在休學,而且因為身體原因無法按計劃出國留學。10月23日早晨,記者通過努力得到和黃靜溝通的機會。黃靜表示愿意接受本報記者的獨家采訪。
記者:發現電腦CPU問題后,想過事情會鬧這么大嗎?
黃靜:我最生氣的就是他們私自給我換了CPU,我覺得應該讓華碩有個教訓。
記者:在看守所中的10個月你是怎么堅持的?
黃靜:我特別想媽媽,不堅持也沒辦法。
記者:你現在平常都做什么?
黃靜:多數時間在家看看書。
記者:一般看什么書?
黃靜:只敢看一些內容美好虛幻的小說,其他的看了就受不了。
記者:有沒有什么很難面對的事情?
黃靜:還是華碩。媽媽陪我逛街的時候,我看見華碩的廣告就會躲著走。后來,媽媽也躲著走。現在,我們倆看到華碩的廣告就會一起跑著離開。
記者:今后準備怎么做,回學校繼續完成學業?
黃靜:不準備回去了,原來的同學都認為我是敲詐500萬的罪人。
記者:什么使你能一直堅持?
黃靜:我看了四川地震的報道,我覺得和那些人比的話,我更應該有勇氣去堅持了。
記者:為什么堅持繼續訴訟?
黃靜:我就是要犯了錯誤的人站出來承認。
■事件回放
2006年2月9日,黃靜購買了華碩的筆記本電腦。
2006年2月15日,黃靜向華碩提出賠償要求。
2006年4月14日,黃靜因涉嫌敲詐勒索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2006年12月26日,檢察院向黃靜發出取保候審通知。
2007年11月9日,檢察院對黃靜做出不起訴決定。
2008年6月5日,黃靜的代理律師向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2008年6月16日,檢察院做出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
2008年10月26日,黃靜決定起訴華碩。(穆奕 王鵬昊)
參考資料:
黃靜案是怎么回事啊....有人說清楚點嗎???簡單點樓主沒有說清楚是哪個黃靜案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或者是哪個地區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的黃靜案,或者是哪個行業的黃靜案。
目前比較著名的黃靜案,一個是湖南女教師黃靜裸體死亡案件,另外一個是北京的學生黃靜與華碩公司圍繞一臺筆記本所產生的糾紛。由于這兩個著名一點的案件實在是百轉千回,曲折離奇,限于篇幅,加上請體諒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我等打字的痛苦和無奈,就不在這里詳細解釋了。有關問題,湖南女教師黃靜的,請參考一下網址:
北京學生黃靜與華碩之間的糾紛,請參考一下網址:
另外提醒樓主,網絡上的各種報道,甚至當前新聞界的各種報道,都是帶有一定傾向性的,畢竟,寫文章的是人,既然是人,要做到絕對的公正客觀怕是很難,特別還是在這樣物欲橫流的社會,特別還是在網絡上這么一個不太需要負責任的地方,所以,請不要偏聽偏信,自己用批判的眼光看待網絡上面對這兩個事情的報道,提出你自己的看法,我相信你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另外,中國還有無數個黃靜,如果你問的不是這兩個比較著名的黃靜案,而是山東的黃靜或者廣東的黃靜,那很抱歉,本人孤陋寡聞,無法回答,就請您高抬貴步,去實地采訪一下吧。
“買華碩筆記本會坐牢”是什么意思?后來審判索賠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的女孩的那些法官檢察官都被判刑坐牢了。某公司花了很多錢買通了政法部門,后來高層發現了,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賠償了女孩。但是某公司并沒有受到懲處。所以某公司的產品不要碰,那個就是定時炸彈,指不定啥時候讓購買者坐牢。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那是一家恐怖的公司。所以才會有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買某某筆記本會坐牢。
黃靜華碩案!感覺兩方都不會這么簡單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也不能說是誰對誰錯,再大的企業都會有漏洞。奶粉事件不就是這么出來的。
但黃靜他們也有大堆疑點,其實華碩一開始就不鬧那么大就好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了。現在,事情肯定會影響華碩的銷量,黃靜他們也騎虎難下了,兩方這么對下去,還都沒證據確切證明過錯方,這樣對誰都不好,華碩他們肯定損失不止百萬,黃靜他們肯定還要生活在質疑聲中。
反正從另一方面看也是好事,這樣廠家就會更加注重生產質量的把關,就不會大意了吧!
消費者也能更清醒些,有一個尺度。
就是不知道現在電腦業競爭這么激烈,華碩還能站住銷量第一的地位么!
說實話,我是挺喜歡華碩的PC的,但對他的筆記本有點失望了,誰叫我開頭那么不順呢!
黃靜PK華碩華碩用的確實是測試版CPU
就是因為這個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黃靜才會起訴華碩的(當然背后有人)
華碩一開始是和她進行勾通的,想降低金額私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了的
不過黃靜及其律師不肯(500萬美元哎,真到了,嘖嘖……)
然后華碩以敲詐起訴起訴,黃靜入獄十個月
然后獲國家賠償,大概是2萬多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這個記不清了)
目前大概黃靜還在起訴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
詳細的經過,樓主可以在百度搜索一下華碩黃靜案最后為何撤訴 :“華碩黃靜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