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案例1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
某出租車司機王某因與一私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導致車輛損壞。事故造成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士司機王某車輛停運52天,為此支付車輛修理費一萬元及耽誤營運。肇事司機對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士司機吳某停運損失不愿賠償,只愿賠償修理費,為此雙方發生糾紛。的士司機吳某訴至法院追討車輛停運損失。法院受理此案后,遂委托有此評估資質的鑒定評估機構來評估,根據委托方提供的行駛證、各種保險、規費等證明材料和市場調查,接受委托的淄博眾智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及時公正的出具了關于出租車停運損失的評估報告,最終法庭依據淄博眾智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結論支持了的士司機請求,要求肇事對方賠付停運損失。
案例2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
由于經濟糾紛,某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扣押了趙某的歐曼牌重型自卸貨車,造成該車從2008年6月——2011年1月近兩年半的停運。趙某將連某訴至法院,法院委托淄博眾智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對該車停運期間的損失進行了鑒定評估,評估停運損失235000元,經過法院一審和二審均認可了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及公正性,最終都依據評估結論做出判決。
類似這類索賠的案例全國還有很多,依據有權威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絕大多數的索賠請求都得到了法院的認可。
停運損失法院怎么判法律分析:法院判處停運損失如下:根據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計算相應的賠償金額,要求侵權人予以賠償。停運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法院時予以支持的。在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案件中,若是受害者用被損車輛正在進行貨物運輸或者是旅客運輸的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在修復期間的停運的損失的,法院時予以支持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該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營運車輛事故停運損失誰來賠交通事故案件中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可根據該車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每天產生的費用損失和營運利潤損失合計計算出來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 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實際上,車輛營運的預期收入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根據與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他人訂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業收入標準, 即可確定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 但要僅限于有營運資質的運營車輛,修復期間要參照在修理廠實際修理天數和損壞程度酌情確定。
法律依據
《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營運車輛因發生交通事故受損 停運損失如何計算和賠償1、交通事故案件中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可根據該車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每天產生的費用損失和營運利潤損失合計計算出來的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實際上,車輛營運的預期收入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根據與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他人訂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業收入標準,
即可確定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但要僅限于有營運資質的運營車輛,修復期間要參照在修理廠實際修理天數和損壞程度酌情確定。
3、對于受損車輛停運損失的計算。以出租車為例,一般司機每月須支付費用包括公司月租金、車輛保險費、車輛按月折舊費、維修費等。出租車一般每月車輛保險費按月分攤1000元,車輛折舊分攤2000元(指司機交納首期承包金按合同期五年按月分攤)、維修費等,從中可知每日24小時司機營運成本負擔500多元,再加上兩名司機工資開支150元。從中可知,一部的士一天不開車,所要承擔的費用都要650多元,如果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150元,共計800元。對受損車輛修理期間停運損失依此計算是合理的。
交通事故營運車輛營運損失賠償法律問題【法律分析】
車輛停運損失費(營運損失)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損害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曰停運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2〕19號)第十五條規定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根據以上規定,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除交通事故導致的實際財產損失可要求責任人賠償之外,停運期間所導致的合理營運損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責任人賠償的。
交通事故案件中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如何確定和計算1、交通事故案件中營運車輛停運損失可根據該車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每天產生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的費用損失和營運利潤損失合計計算出來的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
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營運車停運損失法院案例 ,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實際上,車輛營運的預期收入是可以計算出來的, 根據與他人訂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業收入標準, 即可確定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
但要僅限于有營運資質的運營車輛,修復期間要參照在修理廠實際修理天數和損壞程度酌情確定。
3、對于受損車輛停運損失的計算。以出租車為例,一般司機每月須支付費用包括公司月租金、車輛保險費、車輛按月折舊費、維修費等。
出租車一般每月車輛保險費按月分攤1000元,車輛折舊分攤2000元(指司機交納首期承包金按合同期五年按月分攤)、維修費等,從中可知每日24小時司機營運成本負擔500多元,再加上兩名司機工資開支150元。
從中可知,一部的士一天不開車,所要承擔的費用都要650多元,如果受損車輛每天的純利150元,共計800元。對受損車輛修理期間停運損失依此計算是合理的。
擴展資料: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則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
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法律依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
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因此,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停運損失費應不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
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保險公司是不賠付車輛停運損失費用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車輛停運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