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法律分析】
離職補償金也就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年限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就涉及到如何計算經濟補償的問題。計算經濟補償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離職補償金也就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辭退員工補償的會計處理有哪些企業辭退員工給予的離職補償金屬于辭退福利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核算。賬務處理可參考:
1、 計提辭退福利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2、支付辭退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如果存在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的處理)
注:賠償金應繳納個稅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為標準,賠償金低于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高于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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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怎樣的?一、員工離職 經濟補償金 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 工資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單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4. 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 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6. 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 = 原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 賠償金 的計算 1. 勞動者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錄用費用 培訓費用 直接經濟損失 約定的其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 合理的調查費用。 因此,員工離職是否具有相應的經濟補償金需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為過錯方進行補償。若是,屬于勞動者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同時,經濟補償金和 經濟賠償金 兩者之間是不同的概念,廣大群眾在面臨 勞動糾紛 時要學會區分。
離職補償金的具體計算方式離職補償金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標準:
1、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年限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每滿一年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補償其一個月工資;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3、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離職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如果取得離職補償金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員工離職補償金應計入什么科目?職工薪酬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內容主要有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八項.因此,解除與職工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勞動關系給予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的補償屬于職工薪酬的核算范疇.
根據新《企業財務通則》的規定,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除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列入當期費用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企業重組中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出.企業清算時發生的,以企業扣除清算費用后的清算財產優先清償.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的規定,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即一是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工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二是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建議.
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對于滿足負債確認條件的所有辭退福利,不管是哪個部門的,借方均應當計入管理費用,不計入資產成本,這里的思路不再是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貸方是應付職工薪酬,從性質上說,這里的應付職工薪酬應當是準則中所說的預計負債,但是會計處理應該通過"應付職工薪酬".
實質性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完成,但補償款項超過一年支付的辭退福利計劃,企業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的辭退福利金額,該項金額與實際應支付的辭退福利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在以后各期實際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計入財務費用.
①確認因辭退福利產生的預計負債時
借:管理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②各期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辭退員工補償的稅務處理
(一)辭退補償的企業所得稅方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補償金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對已達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齡或接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內部退養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補貼,以及企業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一次性補償支出(包括買斷工齡支出)等,屬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4]84號)中第二條,即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各種補償性支出數額較大,一次性攤銷對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影響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勻攤銷.具體攤銷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二)辭退補償的個人所得稅方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離職補償金通過什么核算 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另外,根據國稅發[1999]178號文件規定,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三)關于企業減員增效和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實行內部退養辦法人員取得收入征稅問題.
(1)內部退養所得報酬不屬于離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3)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其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