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主動離職補償金賠償標準是這樣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的:
1、勞動者因個人原因主動離職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的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
2、勞動者因用人單位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的過錯而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離職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這里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離職的經濟補償金怎么算經濟補償金 的標準是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 (一)補償時間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 1、工作一年=一個月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 2、6個月_工作年限<1年的,按一年算,即相當于補償1個月 工資 ; 3、工作年限<6個月的,按半個月算; 4、最多補償年限不超過12個月,即就算你工作時間超過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了12年,也只能支付給你相當于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補償的月工資標準按其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若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離職補償金怎么算【法律分析】
離職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按一年計算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主動辭職的,一般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員工離職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怎樣的?一、員工離職 經濟補償金 計算公式是怎樣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的?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 工資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單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4. 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 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6. 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 = 原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 賠償金 的計算 1. 勞動者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錄用費用 培訓費用 直接經濟損失 約定的其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 合理的調查費用。 因此,員工離職是否具有相應的經濟補償金需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為過錯方進行補償。若是,屬于勞動者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同時,經濟補償金和 經濟賠償金 兩者之間是不同的概念,廣大群眾在面臨 勞動糾紛 時要學會區分。
離職經濟補償怎么算?法律分析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職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的,但不能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以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但不能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離職補償金的具體計算方式離職補償金的標準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
1、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每滿一年的,補償其一個月工資;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3、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離職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如果取得離職補償金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法律依據】主動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