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可以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司法救助和生效判決履行是兩碼事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有可能是因為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供執行財產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但是申請執行人因故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達到申請司法救助條件就可以司法救助。以生效判決書為依據,發現可執行財產線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分析
受害人可以申請救助基金。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強險制度和侵權人得到賠償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的救助,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法院強制執行有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這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傷或者嚴重殘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陷入生活困難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無力承擔醫療救治費用的可以予以救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院執行不下來的案件,申請了司法救助以后,法院就不再執行該案件了嗎當然不是。暫時無法執行的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可以中止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以后還可以恢復執行。
法院判決執行不下去處理方法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
法院判決執行不下去怎樣處理,要看是暫時執行不下去還是不能執行,如果是暫時不能執行的,可以申請中止執行,如果是無法執行的,可以終結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擴展資料:
《意見》對被害人等獲得司法救助的程序作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了對申請人來說相當便捷的規定,僅走四道程序。
首先是“告知”程序。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案件、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過程中,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告知其有權提出救助申請。
其次是“申請”程序。救助申請由當事人向辦案機關提出;刑事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條件的近親屬提出。
第三是“審批”程序。辦案機關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救助和具體救助金額的審批意見。
最后是“發放”程序。辦案機關在收到撥付款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領取救助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政府給了被害人司法救助金后被告就不用陪錢了嗎,還可以消案件政府救助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還有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與被告人應負的法律責任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這完全是二回事。外界對受害人的任何救助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都不能免除侵權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因此,二者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互相替代。但符合法定條件的,執行程序可以終止,即案件撤銷。
法律分析
司法救助金是政府給被害人的救助,跟被告應該背負的法律責任完全沒有任何的關系。被告人不會因為有相關單位或者個人給受害人給予的幫助而減輕被告該承擔的責任的。發生傷害案件后被害人應當及時報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鑒定函進行傷情鑒定。傷者經司法鑒定,如果是輕微傷打人者將面臨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輕傷的要負刑事責任,自首的可以酌情減輕刑罰。把對方打成骨折,要經過法醫鑒定 ,如果屬于輕傷涉嫌傷害罪,要判刑的。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處罰,要拘留。但如果對方諒解或放棄起訴,可能不會判刑。如果達到輕傷二級,根據相關法律將會對打人者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應當從重處罰。無論是哪一種,均需要賠償醫藥費等費用。對于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確認后,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得了司法救助可以放棄部分執行嗎得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了司法救助可以放棄部分執行。
放棄執行和司法救助是互不影響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的。因為放棄執行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放棄執行。只要是雙方達成了和解,申請執行人即可放棄部分執行。
執行管轄相關規定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
在國內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經仲裁機構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申請證據保全的,由證據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
在涉外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經仲裁機構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申請證據保全的,由證據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并執行。
專利管理機關依法作出的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權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國務院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海關依照法律、法規作出的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當事人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當事人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人民法院之間因執行管轄權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雙方共同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執行案件,因特殊情況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執行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執行。
您好,對方現在司法救助了,,成不成功還會執行??結束可以經過雙方協商后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并以做出實質性行動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求得對方諒解,做出書面諒解協議,對方有可能以撤訴來通過調解結案。因敘述不清,建議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你咨詢一下律師,供參考如認可,請釆納司法救助后還能執行對方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