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一、第一種意見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的解釋》(以下簡稱《偽劣商品解釋》)中關于“貨值數額”的計算方式認定
2001年4月10日施行的《偽劣商品解釋》第二條第三款規定“貨值金額以違法生產、銷售的偽劣產品的標價計算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沒有標價的,按照同類合格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按照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聯合發布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指定的估價機構確定。”這一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在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中貨值金額的計算方式,但是能否直接適用與知識產權犯罪呢?
《刑事審判指導案例》第131號中的裁判理由認為,雖然這一規定(《偽劣商品解釋》)是針對偽劣產品犯罪確定貨值金額而言的,但這一規定實質上明確了假冒偽劣產品“貨值金額”的計算方法,應適用于其他類似案件需要計算產品貨值金額的情況,包括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只要行為人生產、銷售假冒他人知識產權的產品,無法查明其銷售金額的,就應當依照這一規定對其銷售金額或者貨值金額依法認定。
二、第二種意見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知產解釋》)中關于“非法經營數額”的計算方式認定
在《中國刑事審判參考案例》第456號案例楊永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中,裁判理由認為對于本案情況,貨值金額應當按照非法經營數額計算。在《解釋》第十二條規定:“本解釋所稱‘非法經營數額’,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過程中,制造、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制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這里的非法經營數額是一個相對比較寬泛的概念,只要是在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作用下形成的商品價值,都可以體現為非法經營數額。盡管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中是貨值金額的規定,并沒有涉及非法經營數額,但從非法經營數額與貨值金額的內涵與外延來看,前者無疑包含著后者,因此可以參照適用《解釋》第十二條的規定。
筆者贊同第二種“貨值金額”適用“非法經營數額”計算方式的意見,因為“非法經營數額”本質涵蓋了“貨值金額”,當然可以適用。而且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能完全適用《偽劣商品解釋》的計算方式,具體理由見下。
首先,《知產解釋》已經明確了“非法經營數額”是制造、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包括了儲存部分的產品的價值,而且也明確規定了未銷售的侵權產品價值的計算方式。由此可見,“非法經營數額”的計算方式已經涵蓋了“貨值金額”。
其次,在司法實踐中很多假冒注冊商標的侵權產品是“偽而不劣”。即雖然這些商品的商標是假的,但是銷售者為了以假亂真,很多商品的質量都是合格的。在這種侵權商品本身質量合格的情況下,就無法適用《偽劣商品解釋》中“沒有標價的,按照同類合格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這一認定方式。
其次,《偽劣商品解釋》規定的委托指定的價格鑒定機構來確定價格并不能很好的適用于假冒注冊商標的侵權產品。因為由價格鑒定機構來予以認定,無疑也只是按照他人相同或相類似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可能銷售的價格來加以鑒定,因為并非合法商品,其本身并不具有類似產品市場的存在。這一做法顯然缺乏合理性,也缺乏操作性。
綜上所述,雖然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的司法解釋中并沒有明確“貨值金額”的計算方式,但從“非法經營數額”與“貨值金額”的內涵與外延來看,前者無疑包含著后者,因此對于“貨值金額”的認定可以參照適用《知產解釋》第十二條關于“非法經營數額”的規定。
商標侵權罰款多少,商標侵權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商標侵權處罰法律依據如下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
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毀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3、就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擴展資料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假冒注冊商標罪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偽造、擅自制造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商標侵權的后果是什么?商標侵權的后果是被要求支付一定輸的經濟賠償金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根據《關于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銷售或者部分銷售情形的定罪量刑問題》地一百五十三條(一)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商標侵權貨值金額案例 ,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部分銷售,已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五萬元、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處罰。大家知道中國的漢字及語言文化本來就是比較博大精深的,而且企業在核定名字的時候,本來就是當地的工商部門就有這個權利,而工商局和商標局之間的信息系統也都是相互獨立的,經工商局核準的公司名稱被商標局評判成為商標侵權的話,這樣的管理就很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