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作物損害賠償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的規則
一、作物損害賠償的規則
(一)全部賠償原則
全部賠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指的是侵權行為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全部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
全部賠償是由損害賠償的功能所決定的。既然損害賠償基本功能是補償財產損失,那么,以全部賠償作為確定損害賠償責任大小的基本原則,就是十分公正、合理的。
(二)財產賠償原則
財產賠償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規則之一,是指侵權行為無論是造成財產損害、人身損害還是精神損害,均以財產賠償作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他方法為之。
確立財產賠償規則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點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第一,對于財產損害,只能以財產的方式賠償,不能用其他任何方式賠償。第二,對于人身傷害,也只能以財產的方式予以賠償,不能用其他方式賠償,而不是類似于同態復仇的方式進行補償。第三,對于精神損害,無論是否造成經濟損失,都應當以財產賠償。
確認財產賠償規則,就是明確侵權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害,都必須以財產的方式予以賠償。從這一規則出發,處理一切侵權損害賠償案件,都必須公平、合理,體現等價有償的原則。受害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恰好是能夠填補實際損害,不能賠償不足,也不能使之不當得利。同時,判令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也與其造成的損害相適應,不能讓其負擔過重的賠償責任。
(三)損益相抵原則
損益相抵的法律特征是:其一,損益相抵原則是損害賠償之債的原則,適用于一切損害賠償責任確定的場合,不僅是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則,也是違約損害賠償的規則。其二,損益相抵原則是確定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范圍大小及如何承擔的原則。它不是解決損害賠償責任應否承擔的規則,而是在損害賠償責任已經確定應由加害人承擔的前提下,確定加害人應當怎樣承擔民事責任,究竟應當承擔多少賠償責任的規則。其三,損益相抵所確定的賠償標的,是損害額內扣除因同一原因而產生的利益額之差額,而不是全部損害額。其四,損益相抵由法官依職權行使。在訴訟中,法官可以不待當事人主張,徑以職權,根據確認的證據,適用該原則。
(四)過失相抵原則
過失相抵,是在損害賠償之債中,基于與有過失的成立,而減輕加害人賠償責任的規則。侵權行為的與有過失同樣適用過失相抵原則。
如果農作物被破壞應該怎么辦?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對被損壞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的農作物價值申請司法鑒定,確定價值后。,在公安機關查清實際侵權人等事實后,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實際侵權人進行賠償損失,財產損害賠償一般依據財產的市場價格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農作物被人故意損壞,具體應該怎么維權農作物被人故意損壞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看是否有確定的侵害人。如果沒有確定的侵害人,可以報警,讓警察找侵害人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如果有確定的侵害人,看損壞的財物數額大小可以選擇報警或請相關人員出面協調私了。
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數額較大”指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要按刑事案件立案,不足5000元的按治安案件進行賠償、處罰、行政拘留等。
雇飛機噴灑農藥,我們做了防護也通知了鄰居,還是致使鄰居農作物受到損害,應有誰賠償?應該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你們賠償。雖然你們作了防護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但應該是防護措施不當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這才造成了鄰居的農作物受損,可見,你方是有過錯的,故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你方雖然通知了鄰居,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你們對鄰居的賠償責任,也不能因為你們通知了鄰居,鄰居就必須自行防護,除非鄰居故意或者因重大過錯破壞了你們的防護,從而造成自己受損。
野生動物破壞農作物誰賠償農作物被野生動物毀壞之后一般可以向村干部反映問題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再由村干部匯總本村所有的農作物損失情況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然后形成報告逐級向鄉、鎮、縣、市政府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報告,正常情況下會由市或縣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捕捉,并對野生動物造成的損失給予評估和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明確規定農作物損害賠償糾紛 了野生動物破壞農作物的賠償主體,即“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 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預防、控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實行補償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