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公司轉讓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員工應予以補償。企業不能轉讓員工。員工有選擇企業的權利和自由。企業應該做的是終止勞動合同,做好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產生的補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對勞動者,應當按照單位勞動者工作年限的每一年一個月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期限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不足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公司換老板,原來的員工可獲得賠償嗎?公司換老板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原來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的員工是否可以獲得賠償要分情況來看:1、如果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2、公司換老板,但未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
法律分析
工廠搬遷,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職工不愿隨遷的,工廠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并按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按照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征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不同意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1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被收購了員工有賠償金嗎公司被收購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了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一般員工沒有賠償金。
公司被收購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的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勞動者和收購的公司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公司易主員工有賠償嗎 ;如果是公司破產、被撤銷、解散等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那么勞動者會有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