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強積金(MPF)全稱是強制性公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的一項政策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除少數個別人士獲豁免外,強制18至65歲香港就業人口,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雇主及雇員雙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雇員要到65歲后或個別原因,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
在香港一般來說,雇用員工不論其工作性質,只要員工持續受雇60天或以上,都會受到“強積金”(MPF)的保障。
作為雇主必須要為員工參與強積金計劃,雇主每月要為雇員支付月薪的5%作為強制性供款到員工的強積金戶口,上限為$1,500。而當員工的月薪超過$7,100也需要在薪金內扣除5%作為供款,同樣上限為$1,500。就算是暑期工,只要是連續受雇60天或以上,也同樣會受到強積金制度的保障。
在香港,商業醫療保險并非強制性的政策。因此大部分的企業除了強積金和工傷保險都不會有額外的社保保障,不少公司會將這些人力資源管理的業務外判給企業包辦,以節省時間和人力。
香港的強積金可以靈活投資基金,有回報有虧損,存在一定風險。
香港的強基金一般有3種提取方式,到達退休年齡可分次提取,可一次性提取,也可繼續保留在戶口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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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香港強積金的詳細問題強積金是以雇傭為基礎的退休保障制度。除部分獲豁免人士外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不論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你是雇員或自雇人士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并通常在香港居住和工作,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在強積金制度下,雇員可以是一般雇員,也可以是臨時雇員。在雇傭合約下連續受雇不少于60日的人士,不論是全職或是兼職,均屬一般雇員。
從事飲食業或建造業,雇主按日聘用,或受雇期少于60日的人士,均屬臨時雇員。不論雇用期長短,飲食業或建造業的雇主均須安排臨時雇員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不是以雇員身分工作(即為自己工作) ,而入息源自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的人士,便屬自雇人士。
香港人說的強積金是什么意思?“強積金” 全稱是 “強制性公積金” 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強積金是一個社區詞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僅在香港地區通用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是香港特區政府推行的一項強制性退休計劃,任何18-65歲在職人士都需要參加該計劃,以協助本港的就業人士安渡退休生活。
雇主和雇員均需供款,標準為“有關所得”(包括當月薪金、傭金、紅利、津貼等)的5%。自雇人士供款標準為自香港裁員需要支付強積金嗎 我收人的5%。供款標準還依收人水平高低有特別規定,如月收人不足4000元者,雇員可免于供款,但雇主仍要供款;而對于月收人高于20000元者,供款額以2000元為高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