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精神患者可以辭退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如果職工患病后,在規定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辭退職工。但是,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辭退職工的,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并且應該向職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則公司不能以職工患有精神病為由將職工辭退。
我患有精神病,公司想把我辭退,問在法律上講是否不能辭退?該公司可以辭退患有精神病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曰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因此,公司可以辭退患有精神病員工的,患有精神病員工如不影響工作,則單位無權解除勞動合同;即便單位有權解除合同辭退,如果公司以此為由辭退職工的,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并且應該向職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擴展資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如果職工患病后,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辭退職工。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了解的其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合同法
單位能辭退精神病人嗎勞動者生病享受醫療期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于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后,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為什么不辭退精神病患者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