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一)身體受到一般傷害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的賠償項目 1、 醫療費用 :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 醫療費 的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 工資 計算。 3、 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因傷致殘:在前項賠償項目基礎上增加以下項目: 1、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 喪失勞動能力 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殘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 傷殘賠償 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60周歲以下按20年)但六十歲周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上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賠償金 的計算公式為: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年限×傷殘賠償指數。(“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4、 精神損害賠償 金:賠償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精神損害 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 繼承 ,但有二種情況除外:賠償義務人以書面方式承諾賠償的,二是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5、康復費:指在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階段實際發生的并且必要的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原則上等待發生后另行起訴;但醫療證明和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三)因傷死亡:在前項賠償項目基礎上增加以下項目: 1、 死亡賠償金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 喪葬費 :按照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六個月的工資總額。 3、被扶養人生活費:見因傷致殘的被扶養人生活費部分。 4、交通費:指親屬辦理喪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費;以正式票據為準。 5、住宿費:指親屬辦理喪事家宜支出的合理的住宿費;住宿費標準以國家工作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6、誤工費:指親屬為辦理喪事耽誤工作而造成的損失;標準參照其它誤工費標準。 7、精神損害 賠償金 :賠償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有二種情況除外:賠償義務人以書面方式承諾賠償的,二是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雇傭工傷賠償標準對于雇傭關系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如果雇員有過錯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的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根據雙方責任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雇員沒有過錯責任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由雇主全額承擔。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工傷保險賠償包括1。醫療費用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2。3 .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人員的交通費和住宿費。4、康復治療費和輔助器具費。停工帶薪期間的工資工傷休養雇主賠償標準 ,5。生活護理費,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傷殘補助,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10。
展開數據
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和隨行人員的交通住宿費。標準為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所需交通、住宿、伙食費由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出差標準報銷。
3.康復費用和輔助器具,但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購買輔助器具(如假肢、假牙、輪椅等)。)須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
4.帶薪停工期間的工資。很明顯,員工患工傷后,在治療期間肯定是不能參加工作的。但是員工不能因為工傷而失去收入。因此,職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止原待遇,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5.生活護理費:因工傷生活不能自理的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護理費依法由其所在單位承擔。一級傷殘需要長期護理的,按鑒定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每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作為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補償標準根據受傷職工的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補償標準不同。本人工資為一級傷殘27個月,二級傷殘25個月,三級傷殘23個月,四級傷殘21個月,五級傷殘18個月,六級傷殘16個月,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
7.傷殘津貼。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根據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或者六級傷殘的,應當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如果難以安排工作,雇主將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是:5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6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這是對治療后不能回單位就業的勞動者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對工傷不能康復離開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傷事故重傷死亡的,屬于因工死亡,按因工死亡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工亡金。比如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賠償金、供養親屬補助金等。
9.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10、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由因工死亡職工領取。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每月10%。受撫養親屬批準的撫恤金總額不應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1、一次性死亡補助標準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