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依據一份國務院在1979年頒發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的第178號《火車與其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文件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這份文件規定,鐵路部門可以對死者家屬救濟150元人民幣,考慮到實際情況,他們目前為死者支付了3000元安葬費,同時根據往年發生的傷亡事故處理慣例,他們答應另外給死者家屬支付1萬元的生活救助費
火車壓死人怎樣賠看是什么情況壓死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的.根據國務院2007年發布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32條: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人身傷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這個受害人自身原因,就是像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傷亡,這個鐵路是沒有責任的。但是一般會給1500塊錢的喪葬費。
但是如果因為火車自身的事故,比如操作不當造成列車脫線壓死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了過路的人,或是因為沒有管理好道口或沒有封閉好線路,讓沒有行為能力的人(比如兒童)進入鐵路并造成傷亡,這個鐵路是要負責賠償的。最新的一個判例是普蘭店那邊的一個小孩進入鐵路,被壓死,大連鐵路運輸法院認為是鐵路部門沒有封閉好線路,讓兒童進入鐵道線,判決沈陽鐵路局向這一家的父母賠償15萬元。但如果是有行為能力的人,也不會賠償的。
請問專家火車把人壓死,鐵路是否負責?這個問題近年炒得很熱啊……
鐵路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違章在鐵路線路上行走造成人身傷亡,屬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可以不予賠償。
另外鐵路部門總是拿出1979年7月16日印發的國務院文件《火車與其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來處理善后,其中的第六條:“凡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造成傷亡的,……傷者住院期間吃飯所需糧票,必須由本人交納,確無糧票來源的或來源不足的,經鐵路公安部門證明,由當地糧食部門給以解決。……死亡者家庭生活確有困難的,由鐵路部門酌情給予80至150元火葬費或埋葬費鐵路上壓死人法規 ;還可酌情給予一次性救濟費100至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