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飛機托運行李丟失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的賠償金額一般不高于100元人民幣/公斤(或等值外幣)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如行李價值不足100元人民幣/公斤(或等值外幣)的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則根據行李的實際價值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因發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毀滅、遺失或者損壞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因發生在航空運輸期間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運行李毀滅、遺失或者損壞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
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或者托運行李的毀滅、遺失或者損壞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航空賠償標準法律分析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在旅客、行李運輸中,經承運人證明,損失是由索賠人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的過錯造成或者促成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的,應當根據造成或者促成此種損失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的過錯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的程度,相應免除或者減輕承運人的責任。旅客以外的其他人就旅客死亡或者受傷提出賠償請求時,經承運人證明,死亡或者受傷是旅客本人的過錯造成或者促成的,同樣應當根據造成或者促成此種損失的過錯的程度,相應免除或者減輕承運人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國際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16600計算單位是,旅客可以同承運人書面約定高于本項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
(二)、對托運行李或者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每公斤為17計算單位。旅客或者托運人在交運托運行李或者貨物時,特別聲明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利益,并在必要時支付附加費的,除承運人證明旅客或者托運人聲明的金額高于托運行李或者貨物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實際利益外,承運人應當在聲明金額范圍內承擔責任。托運行李或者貨物的一部分或者托運行李、貨物中的任何物件毀滅、遺失、損壞或者延誤的,用以確定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的重量,僅為該一包件或者數包件的總重量是,因托運行李或者貨物的一部分或者托運行李、貨物中的任何物件的毀滅、遺失、損壞或者延誤,影響同一份行李票或者同一份航空貨運單所列其他包件的價值的,確定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時,此種包件的總重齡也應當考慮在內。
如果行李不見了,找都找不著,航空公司應該賠多少錢?賠償標準要看是國內航班還是國際航班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
國內航班:
如托運行李被損壞或丟失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賠償金額應低于100元人民幣/公斤(2.2磅)(或等值外幣)。如行李價值不足100元人民幣/公斤(2.2磅)(或等值外幣),則根據行李的實際價值賠償。
國際航班:
對于符合《華沙公約》標準的航班,行李賠償限額為每公斤17
SDR*。如行李的實際損失低于此標準,將根據行李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非托運行李的賠償限額為332 SDR*。
對于符合《蒙特利爾公約》條件的航班,行李賠償限額為每公斤30美元(或等值外幣)。如果行李的實際損失低于此標準,將根據行李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果能提供適當證明,每名旅客托運和非托運行李的賠償限額為1131
SDR*。
如不能確定行李重量,公司將根據各級客艙每乘客免費行李上限規定的重量進行賠償。
行李延誤的一次性賠償金額為:經濟艙300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公務艙400元(或等值外幣),頭等艙500元(或等值外幣)。
行李賠償應根據國航有關行李運輸的規定進行確認。
如果您的行李已經投保,我們可為您提供相關文件,以便您向投保公司索賠。
國際航班行李丟了怎么賠償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第五十一條規定:
旅客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無法確定重量時,每位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
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
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由于發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間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滅失,承運人負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每位旅客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行李賠償按適用的國際運輸行李賠償規定辦理。已賠償的旅客丟失行李找到后,承運人應迅速通知旅客領取,旅客應將自己的行李領回,退回全部賠款。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不退。發現旅客有明顯的欺詐行為,承運人有權追回全部賠款。
第五十二條規定:
旅客的托運行李丟失或損壞,應按法定時限向承運人或代理人提出賠償要求,并隨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識別聯、《行李運輸事故記錄》、證明行李內容和價格的憑證以及其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他有關的證明。
擴展資料:
從1996年至今17年間,對于航空旅客行李丟失的賠償標準,僅有過一次提高,至今也已經7年。
北國網、遼沈晚報記者向南航、深航、春秋、國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客服咨詢,得到的結果幾乎相同,國內航班旅客行李丟失,都照此標準進行賠償。
“合法,但已經不合理。 ”某航空公司高管人員向記者坦言,此標準雖然符合行業規則,但在幾年中物價上漲的速度,此賠償標準已經無法平衡旅客的實際損失。
“航空公司對旅客的托運行李并不重視。”一位從業多年的民航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部分航空公司都將轉運旅客行李的工作外包,這些公司負責將旅客的行李送上飛機,“如果旅客行李丟了,也賠不了多少錢,與航空客票的利潤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市民乘國航飛機價值8萬行李丟了 航空公司賠2千
托運行李損壞賠償標準【法律分析】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根據民航總局航空公司丟失行李賠償標準 的相關規定,如旅客的行李箱價值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在國內航班中對于乘客托運物品丟失的賠償時,將根據該托運物品的重量來進行計算的。一般情況下,每公斤的賠償金額不會超過50元人民幣,都是按照實際情況實際托運物品來進行實際計算。所以作為乘客一般要明確自己托運行李的重量,如果重量不明確,那么作為航空公司在賠償的時候只會按照該乘客享受的免費攜帶物品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第五十一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 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無法確定重量時,每一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 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 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 由于發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間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滅失,承運人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每位旅客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行李賠償按適用的國際運輸行李賠償規定辦理。 已賠償的旅客丟失行李找到后,承運人應迅速通知旅客領取,旅客應將自己的行李領回,退回全部賠款。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不退。發現旅客有明顯的欺詐行為,承運人有權追回全部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