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對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的。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肯定是有上限的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一般最高的標準不能超過十二個月的工資;而對于沒有滿一年卻滿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了半年的同時也會按一個月的工資來進行支付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從而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也就是12個月的工資)。
法律分析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
(1)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2)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于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公司辭退員工只要是屬于無雇的行為必然就會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而對于補償的金額也是有上限的,最多只可以補償十二個月,如果沒有提前通知的話,那么還可以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非法裁員的賠償標準一、正面回答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企業裁減人員,還應當嚴格依照法律和有關規章規定的程序進行。企業只有具備了法定條件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裁減人員才是合法的,以裁減人員的方式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才是有效的。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他情形。
三、裁員依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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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為151360元/年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比2019年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的140581元/年增加了10779元;
2、經濟補償金的上限封頂數額由35145元提高至37840元(151360÷12×3);
3、經濟補償金的納稅標準由421743元提高至454080元(151360×3)。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裁員賠償標準【法律分析】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1、合法裁員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的經濟性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的年限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非法裁員的經濟性補償: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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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賠償上限只有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這是否合理?公司裁員賠償上限只有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這個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而且也不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比如說一個員工的工資是2萬元,已經高出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了當地平均工資的三倍,那么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在賠償的時候就需要按三倍來進行計算賠償,而不是按照當地社會的平均工資的三倍。畢竟我們都非常清楚,人與人之間所創造的價值是有一定的差別的。比如說總經理所創造的價值跟一個普通領螺絲的員工所創造的價值是不能夠在同一個位置上進行衡量的,如果要給這一位總經理進行賠償,那么就不能夠按照社會的平均工資的三倍,而是按照他實質的薪資三倍,這樣的話才是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在第47條的時候就有這個經濟補償的規定。規動中明確指出沒滿一年的。那么就需要支付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如果這個總經理在這個公司工作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了5年甚至10年,那么每滿一年就需要支付一個月的標準工資進行補償,5年算下來或者10年算下來就不是一個月,而是5個月甚至是10個月的。
在法律法規當中其實也明確規定了,如果這個人的平均工資超過了當地的工資標準,那么經濟補償的時候,是不能夠按照社會的平均工資標準來進行賠償的。
對于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我們要及時的指出來,甚至跟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和協商,如果在溝通和協商的基礎上不能夠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我們的權益。比如說我們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我們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來捍衛我們的權益,這樣我們就不會因此而蒙受損失。
新勞動法被公司違法辭退2N+1的賠償金上限是12個月還是24個月的工資?是根據哪條判斷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的上限是12個月工資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違法解除合同按雙倍補償標準進行賠償。年限上限是12個月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的雙倍工資非法裁員補償有上限嗎 ,對勞動者來說相當于24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