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補償的標準為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電桿占地,水地:單根電桿補償300元,雙根補償500元 。早地:單根電桿補償200元,雙桿補償300元;拉線占地。水地每條拉線補償200元 旱地每條拉線補償100元,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電力設施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一、電力設施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參照電網建設工程相關補償標準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市直各有關單位:電網建設是我省重點工程之一。為積極支持電網建設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保障我市“十一五”電網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電網建設的通知》(晉政辦發〔2005〕8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電網建設工程相關補償標準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1、提高認識,切實做好電網建設的相關工作 電網輸電工程建設受國家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借故無理阻撓。輸電工程建設中,涉及占地、樹木砍伐、 拆遷 、青苗賠償等,輸電工程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補償相關當事人,確保人民群眾利益不受損害。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轄區內工程建設協調和廣大群眾的政策宣傳、思想教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2、明確補償范圍,積極推進電力建設工程 關于占地。永久性占地為電力線路的桿、塔、拉線及相關的輔助設施占地臨時性占地為輸電線路建設過程中,施工臨時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場地、工器具存放場、料場等占地,不涉及青苗,只涉及復耕的情況。關于青苗。指永久性占地或臨時性占地,地面上附著的農作物。關于樹木砍伐。指永久性占地區域內或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內,按照規程規定需砍伐的防護林、零星樹木、經濟林木,其他樹木。關于拆遷。指輸電線路建設過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設施、大棚溫室、墳墓等拆遷。輸電線路工程走廊(包括桿、塔、拉線)不征地,只對輸電線路桿、塔、拉線用地作一次性經濟補償。輸電線路走徑,必須征得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的批準。 3、嚴格補償標準,確保電網工程建設順利開展 (一)永久性占地補償。按《土地法》規定,取前三年平均產值乘以土地補償倍數的辦法計算。根據人均耕地數量多少、所處地理位置優劣,將各區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的總和(以下簡稱土地補償倍數)標準確定為:位于市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周邊,人均耕地不足一分,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29倍以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于縣郊及工業用地密集地區周邊,人均耕地高于一分不足一畝,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25倍以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位于城建規劃范圍內,人均耕地一畝以上,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16倍以下;其它地區,按照《山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鐵塔占地。水地:每基鐵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補償600-1000元,每基鐵塔在50--100平方米補償1000-2000元,每基鐵塔在100平方米以上補償2000-3000元。旱地:每基鐵塔在50平方米以下補償500-800元,每基鐵塔在50-100平方米補償800-1200元,每基鐵塔100平方米以上補償1200-1600元。 (三)電桿占地。水地:單根電桿補償300元,雙桿補償500元。旱地:單根電桿補償200元,雙桿補償300元。 (四)拉線占地。水地每條拉線補償200元,旱地每條拉線補償100元。 (五)臨時性占地補償。施工期間由施工機械等作業造成的壓地、毀地等作一次性補償。水地:每畝補償300-500元。旱地:每畝補償100-300元。 (六)青苗及復耕補償。青苗補償:水地每畝補償500-800元,旱地每畝補償300-500元。復耕費補償范圍指施工機械壓地、毀地部分,每畝一次性補償30元/畝。 (七)樹木砍伐補償。桿塔基礎內須砍伐的樹木,所砍伐樹木歸樹木所有者。非經濟樹木:直徑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直徑為6-10厘米的,每株30元;直徑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直徑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直徑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經濟樹木:直徑10厘米及以下的未掛果每株50元,掛果每株200元;直徑10厘米以上的未掛果每株80元,掛果每株300元,蘋果、梨、棗類、掛果樹每株在前面的標準上乘以1.5倍的系數。大面積占用林地時,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八) 拆遷補償 。 (1)房屋。屬磚混結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500元;磚木、磚石結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元;土坯房、簡易房結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00元。 (2)水利設施。機井:井深200米以上,每眼12萬元;井深100-200米,每眼8萬元;井深50-100米,每眼5萬元;井深50米以內,每眼3萬元;磚石井每眼3000元;土井每眼1000元;地下水管,輸水管道每延長米10-20元。 (3)溫室。每畝15000元。 (4)墳墓遷葬。在塔位中心點10米范圍內的墳墓補償遷葬費,每座1000元。 (九)民用 宅基地補償 。施工過程中,輸電線路桿塔和拉線永久性占地,涉及已批準的民用 宅基地 (有土地部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的,可按二倍標準補償。 4、補償期限及法律責任 青苗補償、樹木補償、臨時占地補償,應在施工結束實地丈量后一次性予以補償。所有賠償必須在施工竣工前由工程建設單位一次性補償到位。工程建設單位應與被補償方簽訂書面協議,補償工作方為有效。補償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從工程建設費用支付。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無理阻撓電網工程建設,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 電力設施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征地的補償還是要根據水田、旱田、菜園等等,還要結合當地的生活水平各種因素來進行補償的,因此,現在的 征地補償 全國還沒有統一化,各個地方的政策也會不一樣的,所以,一定要結合當地的實情來補償。
國家電網占地補償標準法律分析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電力鐵塔永久性占地賠償標準是多少!被電力公司建設鐵塔永久性征用的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其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3、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ロ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廣東省核電、蓄能五十萬伏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補償辦法第一條 廣東核電、蓄能電站配套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的五十萬伏輸變電工程是我省重點基礎工程。為保證工程建設用地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法規及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工程用地屬永久性用地,國家對被征地單位或個人按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工程建設所占土地屬國家所有,使用權屬電力部門。第三條 征地拆遷手續可由電力部門辦理,也可由沿線市、縣國土局統一包干辦理。建設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簽訂用地補償協議。沿線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管理工作,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國發<1987>84號文《電力建設保護條例》,線路中線兩側各二十六米內的房屋及其建筑物原則上應拆除,線路導線下的植物距離導線小于八米的要砍伐。其拆除及砍伐的具體數量,由電力部門會同國土部門在現場視其位置、高度確定。今后新建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應在線路中線五十米外。第五條 工程用地補償標準:
(一)水田按不超過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六倍予以補償:
(二)旱地、菜地、魚塘、藕塘、果園按其不超過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予以補償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
(三)幼果(未結果)園地可按其長勢與領近果園平均年產值的十至十二倍補償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
(四)未計稅的開荒地按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四倍補償;
(五)使用林地(指經濟林和用材林)按被使用地平均年產值的五至十倍補償;
(六)其它土地在不超過當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0%額度內補償。第六條 補償主產品前三年年產量的資料用當地縣以上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的前三年年產量的平均數為準。主產品的計算單價采用國家規定價和市場價的綜合平均價,國家沒有規定價格的產品參照當地常年市場平均價格。
副產品按其主產品年產值的一定比例計算:花生藤、稻草按其主產品年產值的20%計算;蔬菜、蓮藕和其他作物的副產品按其主產品年產值的10%計算;沒有價值的副產品不予補償。第七條 青苗補償費,農作物按一造產值補償。沒有農作物的不予補償。開始協商補償或政府有關部門已發出通知后搶種的作物不予補償。第八條 青苗補償標準:
(一)水田青苗:一類每畝四百元,二類每畝三百元,三類每畝二百元;
(二)菜地青苗:一類每畝三百五十元,二類每畝二百五十元,三類每畝一百五十元;
(三)旱地青苗:一類每畝三百元,二類每畝二百元;
(四)甘蔗:每年每畝八百元;
(五)魚塘:一類每畝一千元,二類每畝七百元,三類每畝四百元;
(六)茶樹:葉蓋直徑二米以上的每棵三十元,葉蓋直徑不足二米的每棵二十元,葉蓋直徑不足一米的每棵十元;
(七)香蕉:不足五棵的每墩五十元,不足十棵的每墩一百元,十棵以上的每墩一百二十元;
(八)木瓜:有果產,大棵二十五元,小棵十無,無果產,每棵五至十元;
(九)菠蘿:有產果的每棵二元,無產果的另議;
(十)竹林:毛竹每株三元五角,最多按每畝八百株賠償。大竹每墩三十株以上的七十元,每墩二十至二十九株的五十元,每墩十至十九株的三十元,每墩不足十株的二十元,小竹每墩二十株以上的二十元,每墩十至十九株的十元,不足十株的每墩五元;
(十一)松、雜樹:樹高五米以上每棵六元,三至五米每棵四元,不足三米每棵一至三元。密度最多按每畝松樹一百一十棵,雜樹二百棵賠償;
(十二)杉樹:按每畝二百棵以內賠償。十米以上每棵二十二元,不足十米的每棵十二元,不足五米的每棵九元,不足三米的每棵五元,不足一米的每棵二元。第九條 零星果樹補償標準:
(一)荔枝:優良品種(糯米糍、桂味)有果產,大棵四千元至五千元,中棵二千五百元至三千元,小棵一千五百元至二千元;無果產,樹高一米以上每棵三百元,不足一米的每棵一百五十元。一般品種(米枝、黑葉等)有果產,大棵二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中棵二千元至二千五百元,小棵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無果產,樹高一米以上每棵二百元,不足一米每棵一百元。
(二)龍眼、沙梨、柿子、柚子:有果產,大棵六百元,中棵四百五十元,小棵三百元;無果產,樹高二米以上一百元,不足二米的五十元。
(三)黃皮、柑、桔、橙、枇杷:有果產,大棵二百五十元,中棵一百八十元,小棵一百元;無果產,三十至七十元。
(四)桃、李、梅、番石榴:有果產,大棵一百元,小棵五十元;無果產,大棵三十元,小棵二十元。
上述果樹砍伐后,如果電力部門需要長期使用土地,則再按上述相應的補償標準增補50%。
征地建設用地補償標準法律分析: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一)征用耕地的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產值6倍以上10倍以下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征用其他土地的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為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至6倍電力建設用地補償標準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計算產值的,按產值補償,不能計算產值的給予合理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參照市場價格予以合理補償。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搶種、搶建的不予補償。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超過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補助費標準為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三)依照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總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需要拆遷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