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一、孕婦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標準是多少? 《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女職工 從孕期開始,到產期,直至哺乳期結束之前,用人單位不得與其 解除勞動合同 或者將其解聘。 既成事實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 二、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適用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是通過民主程序公之于眾。 (2)勞動者的行為客觀存在,并且是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何為“嚴重”,一般應根據 勞動法 規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規定的具體界限為準。如違反操作規程,損壞生產、經營設備造成經濟損失的,不服從用人單位正常工作調動,不服從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無理取鬧, 打架斗毆 .散布謠言損害企業聲譽等,給用人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管理秩序帶來損害。 (3)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理是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的,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沒有按照崗位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違反其忠于職守、維護和增進用人單位利益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使用人單位有形財產、無形財產遭受重大損害,但不夠 刑罰 處罰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負責而經常產生廢品、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作為一名孕婦來說,固然公司需要尊重孕婦的各項合法權益,但也絕不代表著可以以孕婦的身份威脅公司,例如以為是孕婦就可以不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孕婦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公司支付經濟賠償的,需要滿足的特定條件就是孕婦是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是公司無緣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
懷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女員工懷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違法解除合同需要賠償雙倍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經濟補償金。但是實際上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或者解除勞動同。
孕婦解除合同賠償標準孕婦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屬于孕婦自愿解除或者過失性辭退的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懷孕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標準2022公司開除孕婦的賠償如下:
1、在孕婦本身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公司將其辭退的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此時公司沒有責任,解除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了勞動合同之后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是公司違法解除與孕婦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的話,則此時應當支付賠償金,一般賠償金就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一、公司開除員工的條件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二、開除員工的合法程序:
1、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2、然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
3、再轉移檔案和社保;
4、最后由員工按雙方的約定完成好工作交接。總而言之,在女職工懷孕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辭退懷孕女職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女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需要繼續履行;如果女職工不要求繼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再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則需要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該女職工支付賠償金。
拓展資料:如果女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需要繼續履行;如果女職工不要求繼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再履行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則需要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該女職工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孕期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是什么呢公司在職工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孕期內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賠償標準是職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二個月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來計算;不到六個月的,支付給職工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