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根據交警部門出具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的交通事故責任單認定書確責任分擔,并根據具體傷情及損失計算賠償,涉及項目可能包括:醫療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財產損害賠償。協商不成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的起訴對方車主及保險公司后解決。
法律分析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的責任分為全責、無責、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在車禍中如果死者付百分之70的話,那就應該負主要責任。具體的賠償比例主要是主次責任可以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話,起訴到法院由法院裁判,但是如果是機動車的話,在交強險的范圍內不劃分。交通事故中死者承擔主要責任的話由車輛的保險公司先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死者的繼承人在死者的遺產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交通事故中死者承擔主要責任的賠償問題是先有死者的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如果死者之前就沒有購買交強險,那么去世以后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在繼承人繼承之前,應該先用這部分遺產償還給被侵權人造成的損失,如果不夠的話,只能被侵權人自行承擔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兩車相撞我車全險我方70%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賠事故總體損失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在保額內承擔大致70%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超過保額按保額賠。
兩車相撞,對方全險,我方強險,我方百分之七十責任。交強險先在限額內賠付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財產2000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醫療費一萬,傷殘費十一萬。超出交強險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的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你損失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的部分,由對方的第三者險賠你30%,另外70%你自行承擔。超出交強險的對方損失,你賠給對方70%,另外30%對方的車損險賠。
兩車相撞對方車百分之70責任但他只有強險沒有其他保險 而他又拿不出錢賠償我該怎么辦問題很簡單
假設你們雙方都是沒有購買商業保險,通俗講是全險。甚至連交強險都沒有購買。
那么在此事故中。
對方車子損失1萬,你負責30%即3千,對方承擔7千。
你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的車子損失10萬,你承擔3萬,對方7萬。
參照以上劃分標準。
你購買商業險的話,且在保險責任范圍,需要你賠錢的部分,保險公司會代你賠償,這也是你買了商業險的好處。
而對方沒有購買商業險,僅僅是被國家強制要求才購買了交強險,這樣一來,交強險只負責賠償最多2000元財產損失。其余的部分自然由車主本人承擔了,誰讓兩車相撞百分之70責任 他當初沒有為這部分風險購買保障呢。
都罵保險是騙人的,真的體會過保險對風險發生后的補償作用的人絕不會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