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醫院存在誤診,且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則醫院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賠償項目如下: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院誤診賠償標準是什么賠償的項目包括11項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具體為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他合理費用。
醫院誤診了怎么申請賠償【法律分析】
被誤診后可以要求醫院給予賠償。如果該誤診被認定為醫療事故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根據法律規定,醫院應該依法予以賠償。但即使咨詢的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只要醫院存在過錯,依然可以要求醫院承擔侵權責任,予以賠償,賠償應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醫院醫務科,如果是門診病人,可以找門診辦公室,先和醫院協商一下,看看醫院對此是什么態度,你也要先計算相關的賠償額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鑒定,鑒定結論做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應承擔何種責任后,可以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1條規定計算賠償額度。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 (一)醫療事故等級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醫院診斷錯誤,能不能要求賠償【法律分析】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如果誤診是醫生過錯造成的醫院誤診致殘可以賠多少 ,誤診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患者可以向醫療機構要求賠償。法律如何界定誤診:無過失的誤診誤治:疾病早期癥狀不典型,其發生、發展,演變過程未顯現;疾病成因未知,缺乏有效的診療手段;特殊少見病、疑難病難于及時明確診斷;技術水平、設備條件的限制;患者個體差異;患者及家屬隱瞞重要病史或不執行醫囑進行相關輔助檢查。有過失的誤診誤治:病史采集草率,忽視相關病史采集;體格檢查不認真,遺漏重要陽性體征;忽視必要的鑒別診斷;不認真、不及時解讀相關輔助檢查結果;盲目自信,不聽取他人意見或上級醫生的指示;在規定時間內診斷不明,療效不理想病例,不請會診;不鉆研業務,技術水平低下,對應該而且可以認識的疾病不認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