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前段時間都在跟大家講一些社保相關的問題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今天準備給大家帶來一個保險理賠的真實案例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主要通過這件事來告訴大家一些防止保險拒賠的技巧,少花冤枉錢,以免被坑!
1、男子開車墜落水庫
王先生之前在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意外險,保額1300萬。2019年5月份,家住重慶的王先生駕車行至某水庫附近,由于當天下雨很大,開車視線不好,王某駕車發生意外,墜落河中,不幸遇難。事后,王先生妻子等家人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結果卻遭拒賠。
為此,雙方對簿公堂!
2、墜落水庫算不算意外,賠不賠?
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保險公司認為王某生前集中在短短半個月的時間里,大量投保,保額也是高得離譜,存在騙保嫌疑,不一定是意外身亡。而且,王某此前投保時并沒有將自身實際情況如實告知,影響了保險公司的判斷,因此從法律上來說,作為保險公司,自己沒有賠償的責任。
不過,最終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尸檢報告,王某的死因為溺水,符合意外險中的“意外”定義。因此判賠1300萬。
3、意外險理賠,要重點牢記哪些問題?
對于這件事情,爭論的焦點無非就是王先生死因到底是不是意外?好在,最終通過法院審理,結合當時的尸檢報告,認定王某屬于意外身亡,一家人一波三折,總算拿到了應得的賠償。
從這件事中,也折射出很多問題,那就是我們現在很多投保人對保險基本不了解,都是憑感覺或者自以為是去買了一份保險,這樣的風險就是自己很容易被坑。那么,針對購買意外險,作為普通老百姓,我們該注意點什么問題呢?
(1)投保之前看清楚保險合同
購買意外險,首先要搞清楚到底什么算是意外。大家記?。阂馔怆U中的意外要符合“突發的、外來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這4個基本條件,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除此之外,保險合同的理賠條件和免責條款也要認真仔細地看看。
很多我們常人理解的“意外”不一定算是意外險的理賠范圍。比如,一些意外險就對猝死、高溫中暑、摔倒死亡等是不賠的。
(2)不要心存僥幸,騙保違法
雖然從保險出來的時候,就有防止保險騙保的一系列方式方法,但是現實生活中,騙保的事件還是有的,在巨額利益面前,人都是會心動的。不過,喵姐需要提醒大家,無論是帶病投保還是故意制造意外騙保,都是違法的,輕則拒賠,重則會受到法律制裁。
(3)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保險拒賠,很多時候除了我們投保人自身不了解保險所致之外,還有一些無良保險公司鉆合同空子,不想理賠。那么這個時候,大家就一定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記住,法律上有一個“不利解釋原則”,當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對合同具體條款存在分歧時,法律會站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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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墜河身亡,保險公司抱團拒賠,如果被認定騙保會有什么結果?首先聲明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這是問答文章,不是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我在炒冷飯。這件事發生在2016年6月份,問題的描述具有片面性和煽動性,保險公司已經賠付,當事人也已經被認定是在騙保。為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了讓更多人全面的了解事情的真相,下面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事件經過
2016年6月3日,荊門市郭家灣隊水庫,有路人發現路邊有車輪印記且車庫內有車尾露出,接到報警后當地交警積極搜救,死者為居住在荊門市掇刀區名泉路8號名泉小區的周華(被發現時已死亡3天)。
周華是做工程生意的,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他從2000年開始陸續在11家保險公司投保了58份保險,其中有22份是屬于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他個人的意外險,保額達1000多萬。事故發生后,周華家人聯系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拒賠。
二、保險公司拒賠
事故發生前,周華有過兩次婚姻,育有四個子女,其公司經營不善,債務纏身,經濟拮據,入不敷出,并購買了巨額保險。2016年初,周華將所有保險的受益人由法定人更改為了指定人(根據保險法規定,受益人為法定,死亡賠償金將作為遺產處理,如果死者生前有債務糾紛,必須先償還,剩余部分才能按照繼承人順序繼承。指定受益人后,死亡賠償金支付指定受益人,法院不可凍結。)。
經湖北平安行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所鑒定,車輛經過花生地內的車轍無明顯頓挫、突拐、變粗/側滑輪跡,表明轎車從駛離路面到前車速較高,以致轎車沉入距水庫坡腳約28m處。駕駛座位的安帶和車門未打開,無明顯自救行為。
基于以上原因,11家保險公司認定周華系自殺騙保,故當時拒絕賠償。
三、法院判決結果
2016年6月14日,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書如下。
從判決書上和事后保險公司的回應來看,11家保險公司均進行了賠付,只是賠償金是按照法定受益人(償還債務)。一些公司甚至將其用作了宣傳,以此來說明公司的賠付能力。
荊門周華保險案,出結果了嗎?拒賠的泰康、平安等11家保險公司,現在荊門11家保險公司拒賠案總算落下帷幕。
死者是廣華人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在荊門生活做生意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生前生意失敗,賭錢欠債。去年8月已有一次落水事件,然后就通過網絡在十幾家保險公司購買意外險!此次事件中以平安為首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的已賠300多萬(其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他公司也已賠付),光平安賠的300多萬家人就馬上拿出70萬又買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了高額保險。所以別再說保險不賠了,
中年男子駕車溺亡,11家保險公司聯名拒賠1097萬,法院怎樣說?在保險方面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中國人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的心中總是有兩種不同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的聲音,一種是期待,另一種是磨牙。對于那些購買了保險但被拒絕賠償的人來說尤其如此。造成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是,有太多的保險拒絕案例無法賠償,從而大大降低了人們對保險的信任。2016年來自湖北荊門的周先生隨車墜入河中,因疏忽駕駛而死亡。事故發生后,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他的家人在整理遺物時發現,自1999年以來,周先生已經從11個保險公司購買了20多份保險,所有保險單的總金額高達1097萬元。
隨后周的家人向這11個保險公司家庭提出了索賠,但是令周氏的家庭成員無法接受的是,這11家保險公司公司的表現和他們先前所說的一樣好,并且他們同時拒絕了索賠申請。但是他們說周先生故意欺騙了保險行為。但是周的家人不同意保險公司的陳述,為了獲得賠償,周的家人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事實證明,由于賠償金額很高,保險公司接到舉報后,立即對此事進行了嚴格的調查,調查人員發現周某在去世前已連續購買了數次巨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周某因經營不善而背負著債務。
調查人員還發現該人在事故發生時并未松開安全帶或打開車窗,根據這些可疑線索,保險公司最終確定被保險人周某故意自殺。本周的一個女兒說,他的父親自2009年開始該項目以來就一直在購買保險,因此他向家庭中的許多人推薦了保險,因此,他完全出于強烈的意愿購買了保險。f具有自我安全性,沒有故意欺騙保險人。隨后各部門和交警的調查最終證明,周某的死亡確實是一起意外,法院還幫助周某的家人取回了1097萬的賠償。從以上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實際上如果您想發揮保險的真正作用,有時僅僅購買它是不夠的。
掌握其理賠技巧也很重要,以防止將來所有人在申請事故保險時被拒絕。結合當年發生的一些保險案件,我們總結了以下兩點。意外保險索賠受合同約束。有人總是認為,只要按時繳納意外保險并參加體檢,就可以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獲得賠償。但是實際上,這個想法是錯誤的。無論是事故保險,醫療保險還是重大疾病保險,它們都有特定的索賠條件,并且在合同中清楚地寫明了事故是否可以得到賠償。比例疾病保險不包括原位癌癥,事故保險不包括中暑等致死。
因此建議您在申請賠償之前,務必仔細閱讀保險合同,看看是否可以彌補這種情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發生事故后,我們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發生保險事故后,我們應及時通知被保險人保險公司,并提供證據和信息,以確認保險公司被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以供批準。提交相關證書和材料后,保持溝通暢通,并及時收到保險公司條索賠的驗證結果。與保險公司達成賠償或支付保險金的協議后,有必要及時跟蹤索賠進度以確保索賠到位。
湖北荊門男子墜河身亡,保險公司抱團拒賠,保險理賠究竟有多難?湖北荊門男子墜河身亡,保險公司抱團拒賠,這也在網上引發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了熱議。
事情發生于二零一六年,湖北荊門的周華意外墜河,被發現時已經死亡。當地警方經過一番深入調查后,得出結論:周華是夜間駕車墜入水塘,溺水窒息死亡。從這里就可以看出,這就是一場意外事故,根本就沒有什么懸疑推理。值得一提的是,當周家的人處理完周華的后事之后,開始整理他的遺物,結果他們發現湖北荊門保險拒賠最后結果 了捆得厚厚的一沓紙,這些竟然全都是周華購買的保單。從這些紙上就可以看出,從1999年開始,周華就陸續從11家保險公司,為自己買了多達20多份保險。值得一提的是,這些保單加在一起,涉及的總保險金額竟然高達1097萬元。
當時,周家人看到這些保單之后,便向這11家保險公司提出了賠付的要求。但是,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這11家保險公司竟然做出了同一個決定:拒絕賠付。事實上,這些保險公司都懷疑,周華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自殺,這么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騙保。保險公司還信誓旦旦地列出了一系列的疑點:
第一,周華在死前幾個月內,剛剛投了巨額保險,有騙保嫌疑;
第二,周華生前公司經營不善,欠有外債,有騙保動機;
第三,周華死亡時未解開安全帶,車窗也未打開,沒有自救措施,更像是自殺。
事實上,根據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的規定,一旦確認周華是騙保自殺,他的家人將得不到一分賠償。不過,對于保險公司口中所說的騙保,周華的家人缺堅決否認,并列舉出多條證據反駁。事實上,周華的女兒在接受采訪時就表示,周華生前抗風險意識比較高,保險意識也很強。周華經常給家人投保當禮物,投保的時間也不固定。周華的女兒還表示,他們一家人雖然不富裕,但遠沒有達到需要自殺騙保的地步。
這件事情也很快就傳到了網上,一時間鬧得滿城皆知。在網上,有支持周家人的,也有支持保險公司的,各方可以說是吵得不可開交。事實上,在這個案件中,周華的死因其實才是最關鍵的證據。事實上,警方的分析是,從車的墜落軌跡看,周華的確沒有踩剎車的跡象。不過,也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周華是自殺溺亡。與此同時,周華也沒有毒駕、酒駕的記錄,于是,最后警方還是認定,周華的死亡屬于意外溺水,而不是自殺。此后,在保監局等部門的協商調和下,保險公司答應賠付保額的80%,這件事情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地解決。
從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想要從保險公司得到賠付,其實是非常難的,當然,這也是無可厚非的,畢竟保險公司也需要進行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