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1.試用期和正式員工有什么區別?
1.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的80%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內,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只有發現員工有相關問題才能辭退員工。員工正式辭職要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否則賠償公司損失,公司不能隨便辭退員工。
3.試用期一般沒有辭退補償,正式工一般有辭退補償。
試用期和正式員工有什么區別?
2.試用期和實習期有什么區別?
1.當事人的身份不同。試用期的自然人只能是勞動者;而實習期間的自然人是在校學生。
2.權利義務不同。試用期內,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無過錯責任,并與勞動者共同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學生實習的單位對學生不承擔無過錯責任,不需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3.主體之間關系的基礎不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包括試用期在內的權利義務由《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規范,如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4.各方目的不同。試用期主要體現用人單位的目的,即獲取滿足需要的人力資源;實習期間,對于實習學生工作的單位來說,學生的實習活動與勞動者的生產經營活動相同或相似,但在目的上有本質的區別。學生的實習活動主要體現學校和學生的共同目的,以提高實習學生自身的素質。
以上是Finder.com編輯介紹的關于試用期和正式員工區別的內容。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五險一金是法定義務。
轉正之后辭職跟試用期辭職有什么區別么?1、通知用人單位的時間不同
轉正之后辭職跟試用期辭職的不同之處在于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的時間不同。試用期辭職一般提前3天最多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了,轉正后辭職一般要提前30天。
2、辭職手續不同
轉正之后辭職要書面辭職申請走正規的辭職手續;而試用期辭職一般只要口頭說下就行,也就是說試用期辭職的辭職手續更為簡單。
3、賠款不同
試用期辭職是雙向選擇,而且沒有合同約束,不會涉及賠款等;而轉正后辭職的違約金得看勞動合同上是否有約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展資料:
辭職是員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分為用人單位無過錯的“預告辭職”和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即時辭職”。用人單位對“自動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
“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僅不能享受任何待遇,而且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話,需要承擔責任,擅自錄用“自動離職”的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在試用期中打算不干的話,可以提前三天跟公司辭職,這樣就能夠拿到完整的試用期工資,但是自動離職的話用人單位有權克扣工資。
試用期與正式入職的區別就是試用期沒有正式員工工資高;試用期員工隨時可以走人,正式員工工人通知老板才能走人,否海要賠償老板的損失;試用期辭退沒有補償金,正式工辭退一般有補償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合同法
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辭職過程的區別在哪里 ?1、辭職的概念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辭職即辭去職務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2、正式員工與試用期員工辭職的區別: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正式員工)辭職,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員工辭職,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正式員工與試用期員工的區別1、收入方面不同。
正式員工按月支付工資,金額較大。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職業穩定性不同。
入職后尚在試用期的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發現員工有相關問題,才可以辭退員工。
轉正后的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否則要賠償公司的損失,而公司不能隨便辭退員工。
3、相應的勞動補償金不同
入職后尚在試用期的員工辭退沒有補償金,轉正后的正式工辭退一般有補償金。
4、簽訂的合同不同
在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試用期的規定,也可以沒有。但是,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他們也可以不和勞動者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而簽訂試用期協議。
所謂的試用期協議,本質上和勞動合同是一樣的,也是規定了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只是這個協議只適用于試用期期間,試用期一過,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試用期和正式員工辭退區別 :百度百科-正式員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