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詐騙罪被害人撤案一般不會不追究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詐騙罪屬于公訴案件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被害人無法撤案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不因為被害人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的意志轉移而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相關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諒解的;(五)其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案什么情況可以不判刑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這與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相呼應,目的是為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了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不認為是犯罪的即不構成犯罪,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2.犯罪已過期限的。 根據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法定最高刑為、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核準。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在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特赦是一種恩赦制度,是國家針對特殊的罪犯赦免其刑罰的制度,特赦令具有特別法的效力。經特赦令免除了刑罰的人,不再因同一犯罪事實而再次受到追究。 4.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侮辱罪、誹謗罪、、虐待罪、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罪,告訴才處理,不告不理。被害人有權利決定對這幾類犯罪行為是否追訴,國家不主動追訴。如果被害人及其沒有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能主動進行審判,也不能主動進行偵查取證;如果自訴人在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撤回告訴的,應當允許。即對此類犯罪,公安司法機關不得主動追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訴訟追訴的對象,是刑事訴訟中最為重要的一類訴訟參與人。由于我國實行“罪責自負、罪不株連”的刑法原則,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訴訟即告終止。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即一個人的行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已構成了犯罪,但由于具有某些情節或者特殊情況,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的,也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涉嫌詐騙100萬以上受害人不追究了能判緩刑么涉嫌詐騙一百萬以上受害人不追究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了不能判緩刑。
法律分析
詐騙一百萬元以上屬于刑法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量刑標準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緩刑要求量刑標準在三年以下,所以詐騙一百五十萬元不能判處緩刑。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人對方的錯誤認識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識。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為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盜竊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已經立案,如果當事人不追究,那么案犯能否從輕發落,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謝謝要看案件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的涉案金額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以及案犯和被害人之間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的關系等等。如果金額較小,被害人諒解是可以從輕甚至不追究刑事責任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的。
詐騙罪可以不判刑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一審宣判前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能全部退贓的,檢察院可以不起訴或法院可以判決免于刑罰。即使要被判刑,如果積極退贓,也能獲得寬大處理。如果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抓捕了的,最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退賠,爭取寬大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諒解的;(五)其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案件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追究刑事責任還會判刑嗎201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取得受害者諒解的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取得受害人諒解后是否不追究刑事責任,還要根據具體案情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詐騙被害人可以明確不追究嗎 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