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無論是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還是投資人變更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附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我不想簽了,是否有賠償?有賠償。根據相關法律定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不影響勞動合同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的履行。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是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用人單位因勞動者拒簽而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分析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未對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果公司的法人和名稱進行了變更,但是實際的性質沒有改變的,員工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到期的是不需要重新進行簽署的。外部條件的改變不會影響到勞動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由于外部的變化導致合同中的條款發生變化的,就需要重新簽署了。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是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用人單位因勞動者拒簽而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后債務由誰承擔?2011年王某及李某將該醫院訴至法院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要求醫院賠償因其過錯造成兩原告的損失。但在起訴前該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已由杜某變更為楊某。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對新的投資人楊某是否承擔賠償責任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分歧及評析】第一觀點認為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的規定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從財產所有者的角度分析認為,根據第2條規定,獨資企業的財產實際是投資人個人所有,民事賠償責任的最終承擔者也是投資人個人,即侵權人雖然是個人獨資企業,但是實際賠償是投資人個人以其在獨資企業的投資財產承擔賠償責任。對于2010年個人獨資企業的侵權行為造成王某及李某的損失的民事賠償應當由2010年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杜某以其在個人獨資企業中的投資財產承擔賠償責任,現(起訴時)該個人獨資企業已經轉讓給楊某,投資人已經發生變更,也就是說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所有者發生變更,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為現投資人楊某所有,因此不應由楊某以其在個人獨資企業中的財產對2010年個人獨資企業的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觀點認為:對于個人獨資企業正常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務,依照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對其債務的承擔上,應先以其獨立的自身財產承擔無限責任,而不是既可由企業承擔,也可由投資人承擔。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31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其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他財產予以清償。”按照法人企業承擔債務的基本原理,企業債務是跟隨企業財產的,企業財產不滅失,企業法律人格不消亡,企業始終要為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具有明顯的非法人團體屬性。主要表現在:第一,個人獨資企業的人格具有相對獨立性。首先,個人獨資企業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進行獨立的活動。《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經營實體.這種組織上的獨立性為企業具有獨立的意思表示奠定了基礎。其次,個人獨資企業有自己的名稱,并且必須以企業的名義進行活動。 第三,個人獨資企業具有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能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具有相對獨立性。企業的財產是企業得以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應當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個人獨資企業法》第5條明確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和其它合法權益。”個人獨資企業財產由兩部分組成,即投資者的投資和企業盈利追加。正是由于個人獨資企業財產具有相對獨立性和穩定性,該法第31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第三,個人獨資企業承擔責任的相對獨立性。個人獨資企業對其債務的承擔上,應先以其獨立的自身財產承擔無限責任,而不是既可由企業承擔,也可由投資人承擔。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31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其他財產予以清償。”對于企業債務,我國立法在堅持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的同時,卻改變了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的做法。只有當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時,才要求投資人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承擔責任。可見個人獨資企業和投資人己作為不同的責任主體而相分離,其責任財產也相分離。由于個人獨資企業的變更登記(出售和轉讓)行為,并不是單純的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更涉及到企業經營權的轉移。在轉移的過程中,由于債權人不可能對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的行為完全掌握,原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轉讓個人獨資企業時,完全可以在債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若現企業投資人對企業轉讓前所形成的債務不負任何責任,在法律上免除了債權人的追索,無疑將為原投資人合法逃債打開了方便之門。因此,現個人獨資企業仍應對轉讓前的債務首先以其相對獨立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當其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現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財產予以清償。當然,個人獨資企業的變更登記后產生的債務,依法應當由變更登記后的個人獨資企業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承擔民事責任。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針對上述王某及李某的損失,首先應由該醫院承擔賠償責任,楊某以其個人財產對該醫院的上述賠償責任不能賠償的部分承擔無限責任。(作者單位:禹會區人民法院)
公司變更后,員工有賠賞嗎公司轉讓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屬于投資人變更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作為用人單位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的公司依然存在,新的投資人依法承繼之前投資人的法律義務,老員工的利益并未因為轉讓受損。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公司無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轉讓,老員工被辭退,可以得到補償。變化合同主體,算單方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支付相應的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規定發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法律依據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員工能要求賠償嗎公司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的性質、法定代表人和名稱發生變更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只要員工的工作地點和工作條件崗位等等均未發生變更的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員工不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賠償。
公司的性質、股東、法定代表人、名稱或者公司被收購等與公司有關的內容發生變更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這些都是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而這些內容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員工的正常工作內容、工作環境以及工資收入,公司是無須向員工進行賠償的,并且原來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但此時對于公司最好以新公司的名義與員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公司轉讓給新老板了如果要老員工走,可以得到賠償嗎?如果要留下需要降工資的話怎么辦呢首先勞動者要注意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的是投資人變更會賠償嗎 ,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和公司簽訂的,并不是和老板簽訂,老板的更替并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履行,不變更勞動關系。
其次,如果公司或者老板要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涉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辭退員工,則要支付雙倍經濟賠償金。
再者,公司降工資要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在勞動者不同意的情況下,公司不能降低員工工資,否則屬于違法行為。
最后,如果公司的行為侵犯到您的權益,可以準備好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