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調解率低的原因及對策
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為何難調解?五招破解難題
一、案件數量激增帶來調解壓力
最近幾年,買汽車的人越來越多。路上跑的車多了,交通事故也跟著變多。很多人選擇到法院打官司解決賠償問題。河南某縣法院的數據顯示,三年多時間里他們處理了八百多起這類案件,占所有民事案件的五分之一。雖然這類案件事實比較清楚,但通過調解解決的只有不到三分之一,明顯比其他類型案件低很多。
這種情況給法院工作帶來很大壓力。法官們發(fā)現,交通事故案件看似簡單,實際處理起來會遇到各種阻礙。調解成功率低不僅影響辦案效率,還會導致案件積壓,增加當事人的訴訟負擔。
二、保險公司成調解"攔路虎"
在處理事故賠償時,保險公司的態(tài)度很關鍵。但實際情況是,很多保險公司不愿意配合調解。有的公司死扣保險合同條款,對超過強制保險額度的賠償提出各種質疑。比如傷者用了醫(yī)保范圍外的藥品,保險公司就不同意報銷這部分費用。
更麻煩的是,有些保險公司直接拒絕調解。他們的理由是公司內部規(guī)定不認可調解書,只接受法院判決。這種情況導致調解工作還沒開始就卡住了。保險公司擔心隨便答應調解會影響公司利益,但這種做法給事故雙方都帶來不便。
三、賠償要求引發(fā)新矛盾
事故受害者提出的賠償要求常常引發(fā)爭議。有的人獅子大開口,精神損失費要價幾十萬,這明顯超出合理范圍。還有些人想多要誤工費,但拿不出正規(guī)的工資證明。比如有的打工者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納稅記錄,對方當然不愿意按他說的數額賠。
醫(yī)療費報銷也存在扯皮現象。傷者用了進口藥或高級治療手段,這些費用該不該賠經常引發(fā)爭吵。受害者覺得治病花錢理所應當,肇事方卻認為有些開銷沒必要。雙方各說各的理,調解員很難找到平衡點。
四、責任劃分牽扯多方利益
現在的車輛使用情況很復雜。有的車是借給朋友開的,有的是公司承包給個人的,還有掛靠經營的。一旦出事,車主、駕駛人、保險公司都要擔責。這些相關方互相推諉的情況很常見,都說自己不該負責。
比如貨車掛靠運輸公司的案例,出了事故司機說車是公司的,公司說司機是臨時工。租車開的肇事者賠不起,車主覺得自己很冤枉。每個相關方都請律師,在責任比例上爭來爭去。調解時需要協(xié)調五六方意見,難度可想而知。
五、破解難題需要多方合力
要改變這種局面,需要采取組合拳。首先得統(tǒng)一裁判標準。上級法院應該出臺細則,明確醫(yī)保外用藥、精神賠償這些爭議問題的處理辦法。同類案件判罰尺度一致,當事人心里才有底。
法官的調解能力也要提升。不能只是簡單傳話,要會幫雙方算經濟賬、時間賬。比如告訴受害者:"打官司要半年,調解馬上能拿錢。雖然少賠兩萬,但省下時間能早點養(yǎng)傷。"對肇事方則要講:"拖著不處理要付利息,保險公司那邊我?guī)湍闳贤ā?
和保險公司打交道要用對方法。法院可以定期請保險公司開座談會,把常見理賠問題擺上臺面討論。針對不合理的公司規(guī)定,可以發(fā)司法建議書督促整改。必要時曝光那些故意刁難的保險公司,倒逼他們改進服務。
交警部門的作用不能忽視。事故剛發(fā)生時就要介入調解,這時候雙方情緒還沒激化。法院可以和交警隊建立聯(lián)動機制,在事故認定階段就開展賠償協(xié)商。交警說的話當事人往往愿意聽,能防止小糾紛變成大官司。
宣傳普法工作要跟上。很多司機根本不懂事故處理流程,出事就慌了神。交管部門可以制作通俗易懂的宣傳手冊,在年檢、駕照考試時發(fā)放。社區(qū)定期辦普法講座,用真實案例教大家如何收集證據、合理索賠。
這些措施落實到位后,相信能有效提升調解成功率。關鍵是要打破部門壁壘,建立從事故預防到糾紛解決的全流程機制。既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又要考慮保險行業(yè)的正常運作,在各方利益間找到最佳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