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員工領取工傷認定書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需要個人保存一份認定結果,如果對結果不服,需要根據認定書上描述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的復議時間進行復議或者想法院提起上訴,以免過了時效性。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須提供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工傷認定申請表;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申請人應向工傷保險部門提供如下材料:
1、填報《工傷認定申請表》
2、員工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單位證明;工卡、工作證、工資表或同事的證明等)
3、員工的身份證(并復印件一份)
4、首次醫療病歷本(診斷書)(并復印件一份)
5、事故現場目擊證人出具的證人證言(附上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
6、用人單位注冊登記資料(可到市工商物價中心查詢、打印)
7、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或其它有效證明(屬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擴展資料
不予受理
1.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
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系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書拿下來后應該怎么做工傷 這種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只要是工作就難免會磕磕碰碰。高危職業更會因為職業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的特殊性加大工傷概率的發生。今天要講講的關于工傷那點事兒。 工傷認定書 拿下來后應該怎么做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 一、什么是工傷 其實不用多做解釋。就是工作期間內因工作原因導致的身體傷害乃至于需要做手術需要住院甚至可能或落得永久性殘疾甚至死亡。所以說工傷這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不但關系到個人的權益保障還有關于工作單位的權益。 二、工傷認定書是什么? 員工在工作中發生傷害事件后住院就診并且申請進行 工傷認定 ,由 工傷保險 經辦處對其進行 工傷鑒定 ,并且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工傷認定書對受傷人員的鑒定只是維權的第一步,因為這里面還涉及單位對工傷鑒定的質疑不認可,乃至于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 訴訟 。而員工因工傷導致殘疾還要牽扯去申請殘疾鑒定。 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就可以進行 傷殘鑒定 了,傷殘鑒定又稱為勞動者能力鑒定。就是看傷員恢復勞動的能力。(但是有一條要注意,用人單位申請復議的情況下,傷殘鑒定會被暫時中止)傷殘鑒定需要的是因工傷第一次就診醫院的相關記錄、病歷以及恢復情況。第一次的就診記錄越是詳細越好從住院就診到申請鑒定越早越好。 無論是單位對工傷認定結果的質疑還是傷員出于對自己 傷殘 情況的鑒定,都要走 勞動能力鑒定 ,就是 傷殘等級鑒定 。那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都需要什么呢? 首先《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以及附上傷員的照片,單位的地址、單位負責人以及當場聯系單位責任人。這是個人申請的步驟。單位申請責是在申請表上覆蓋單位的公章。然后是工傷認定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被鑒定者的 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被鑒定者的完整就診病歷(越詳細越好) 三、工傷認定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 職業病 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 工傷待遇 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關系 (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在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勞動能力鑒定也做了以后。如果單位還有異議的情況下,請及時尋求相關專業的 律師 的咨詢與幫助。
拿到工傷認定書后怎么辦?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后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拿工傷認定書要注意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