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他人財產直接損失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交通肇事罪無能力賠償數額起刑點在30萬元。
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同時肇事者需要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超過三人死亡,肇事者需要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給公共財產或者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他人財產造成的了直接損失,肇事者需要對事故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同時沒有賠償能力數額超過了30萬元的。對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以及交通肇事罪,其實大多數人都區分不清楚。有些人甚至認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那么就會被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實,成立交通肇事罪,除了要求發生交通事故外,同時還需要造成了比較嚴重的損害結果才行。當然,即使有造成嚴重的損害后果,但肇事的一方僅僅只是對事故承擔次要責任,或者本身就沒有責任,這時也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論處。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交通肇事他人財產損失,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事故中經濟損失包括哪些根據相關規定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包括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的必要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交通事故損失包括包括下列損失:1.直接財產損失。通常包括車輛、隨身攜帶財產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現場搶救、善后處理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的費用等。2.人身傷害損失。3.間接財產損失。包括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純利損失、司機工資支出、公路規費、工商運營費等。受害人能夠證明可預期取得的間接經濟利益遭受損失,就可以要求賠償。【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20條,侵害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計算交通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應去除保險退賠嗎不需要去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的直接損失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后續治療費。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中的直接財產損失還包括損壞的車輛、車載貨物和物品、設施等,以及因傷失去使用價值的牲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后經濟損失賠償哪些交通事故后除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了會造成人身方面的傷害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也會導致財產性的損失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對于人身性損失的賠償項目,主要適用我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而對于財產類的損失賠償,則主要適用我國《民法通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下稱《解釋》)之規定。
人身類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可以多達20種,但是財產類損失并不多,根據《解釋》的規定,對于下列財產類損失,賠償義務人一方應當賠償:
(一)維修及施救費用
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被損壞車輛維修所支出的費用是最為常見的賠償內容之一,此外,車輛所載物品的毀損以及因救助車輛、疏導交通所產生的施救費用也應得到賠償。微信關注國暉律師事務所,掌握更多法律資訊!
(二)車輛重置費
車輛的重置費是指因受損車輛滅失或者已經無法修復,受害人為購買與交通事故發生時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產生的購買費用。
(三)停運損失
停運損失是指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若因交通事故導致其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替代性交通工具
當受損車輛為非經營性車輛,因維修等原因暫時無法使用,受害人因此所產生的租用其交通事故的經濟損失 他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也屬于財產損失的賠償范圍。
(五)貶損費用
貶損損失各地沒有統一的認可,但是一般認為,如果是新車,因事故受損嚴重的,會存在價值上的折損,此時,通過鑒定,是可以要求貶損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