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一、工傷認定后下一步程序是什么?
1、若認定為工傷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則您可以直接鑒定部門申請傷殘鑒定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
(1)達到傷殘等級,則可以依法享有工傷待遇。
(2)達不到傷殘等級,則不能享有相應的待遇。
2、協商賠償數額,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
二、工傷認定一般要多久?
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一般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工傷死亡鑒定后,接下要辦什么?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死亡已經認定為工亡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的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下一步是向社會保險機構申領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
1、喪葬補助金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支付;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配偶每月40%,其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確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應當向用人單位主張上述費用。
拿到工傷認定書后下一步該怎么辦勞動者工傷鑒定結果出來以后下一步的做法是:一、核對鑒定結論。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結論申請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二、估算賠償數額;三、處理賠償事宜。在拿到認定書后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若對認定結果不服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可以在拿到認定結果的半個月內提出再次認定的請求。但是一般來說,認定機構按照流程操作,并且提出認定請求的人沒有新的證據時,認定機構是不會受理該認定請求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傷死亡認定后下一步是什么 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