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3月25日位于香港旺角一家購物中心內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的一部扶手電梯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25日下午在運行過程中突然反向運行。據港媒報道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事故導致至少18人受傷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傷者已被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其中一名男子傷情嚴重。
目擊者現場拍攝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的視頻顯示,一部站滿人的扶梯原本上行,卻突然反向下行,且速度明顯變快,導致部分乘客失去平衡向下跌倒。扶梯反向運行數秒后停下。
事發后場面一度混亂,有人尖叫,也有目擊者上前扶起倒地者。數輛救護車稍后趕到。多名傷者坐在地上接受治療,其中一名男子頭部流血。
據香港電臺報道,這次事故導致至少18人受傷。傷者已被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其中一名男子傷情嚴重。
香港電臺援引香港職業訓練局電梯業首席教導員黃啟漢的分析稱,事故在香港比較罕見,可能與扶梯防反向運轉裝置和輔助安全器等安全裝置失靈有關。
商場發言人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表示,出事的扶梯使用多年,運行記錄良好。最近一次檢查在兩天前進行,當時所有機件正常且符合安全標準。物業公司已敦促電梯保養承辦商調查這一事件。
廣州一男童被商場電梯夾斷腳趾!家屬:商場警示標識不夠醒目據陳先生介紹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小勇和父母在廣州生活,奶奶年后從湖南老家來廣州帶小勇。事發當天晚上6時許,奶奶帶著小勇來到農林下路的廣百百貨商場,祖孫倆乘坐二樓下一樓的扶手電梯時,意外突然發生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了。小勇的右腳被電梯卡住,陳先生稱,電梯很快停下來,但是小勇的腳卡在電梯臺階的縫隙里,大哭不止,“腳和鞋子一起卡著出不來”,消防人員和救護人員陸續趕到現場救援。
消防員用特殊的工具將小勇的腳取出來,發現右腳已經血肉模糊。陳先生提供一張現場圖片可見,腳趾鮮血淋漓,受傷嚴重,幾乎看不出腳趾原有的形狀。小勇的父母隨后趕來現場,去往醫院途中,醫護人員發現小勇的兩個腳趾不見,商場找到腳趾后送回醫院。
陳先生稱,當晚醫生為小勇完成第一次手術,兩個斷趾無法成功接上,還要進行多次手術, “聽醫生說剩下的腳趾不一定能保住,可能要截掉”。事發當晚,商場派了兩名工作人員到醫院,墊付了醫療費,而小勇后續仍面臨高額的醫療費,家屬將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維權。
“走路、工作、生活……腳傷對孩子這一生影響很大”,小勇的受傷給這個家庭帶來沉重的打擊,小勇的父母請假在醫院陪護,小勇的奶奶更陷入深深的自責。
男童腳趾被電梯夾傷。
陳先生承認,在該事件中,帶小勇的奶奶固然有一定責任,但商場也需要為此事故負責。陳先生在現場發現手扶電梯的安全提醒標識“不夠醒目,在角落里”,一些老年人眼神不好根本看不清楚,“如果字體做大一點,放在醒目的位置,老人家上下電梯會注意到”。
另外,陳先生指出商場“缺乏電梯指引員”,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他舉例說,一些商場會有專門的手扶電梯指引員,“有的農村老太太帶著娃不會用電梯”,指引員會在出入口幫忙扶一把孩子,提醒注意上下電梯的安全事項,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他認為商場缺乏電梯指引員,“不夠人性化”。
南都記者來到這家位于農林下路的廣百百貨商場,涉事的手扶電梯已圍蔽并豎起“電梯維修中”的牌子,顧客從二樓下一樓需要繞行使用升降電梯,其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他層樓的手扶電梯則正常使用。每個手扶電梯的出入口都有《乘坐電梯安全須知》《為防止小孩高空墜落,請帶穩您的小孩》等提醒標識,比如“照顧兒童”“穿軟膠鞋時,請注意縫隙,避免夾入!”“小心夾腳 勿近邊緣”,并對“急停按鈕”進行標識指引。
商場一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最近確實見到一個孩子的腳被商場電梯弄傷,但不愿意透露詳情。
涉事電梯被圍蔽。
電梯出入口有安全提醒標識。
廣百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文化部相關工作人員則回應,公司已成立專門的小組負責跟進此事,并墊付了醫療費。關于家長提及商場安全標示不醒目、未有電梯指引員等問題,“那是家長的看法”。據其所知,事發后家屬在受傷的男孩身邊,并沒現場發現其腳趾斷了,將男孩送去兩家醫院途中才發現,打電話給商場,工作人員在商場找到兩個斷趾后用冰敷著送到醫院。
有法律界人士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場應對進入商場的人員負有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對顧客乘坐電梯而言,首先是要采購安裝合格電梯、定期維護保養電梯,還需要對乘坐電梯可能出現的危險有警示說明,如果危險已經發生,應采取措施減輕損害。即使采取了上述的措施,商場對老年人、幼兒等特殊群體的安全負有比對普通顧客更高的注意義務。例如有工作人員提醒老人孩子注意安全,如老人孩子有不安全行為,應進行糾正和制止。
其認為,事發時如果老人和孩子已經注意了安全,例如牽手、攙扶、手握扶梯,沒有采取明顯的危險動作或不當行為,例如跳躍、蹲下、疾行等,而商場沒有工作人員專門提醒他們注意安全,可以說商場沒有做到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另一方面,如果老人不熟悉商場環境,那么孩子的監護人,也就是孩子的父母,是不適合讓老人帶孩子出行的,否則監護人就沒有盡到足夠的監護義務。綜合上述情況看,監護人應承擔少量損失責任,商場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對孩子的醫療救治等費用進行分擔。
一段“女輔警飛奔按下急停按鈕救人”的視頻走紅,扶梯上突發事故如何施救?對于夫妻來說,大家都不陌生,因為無論是商場還是其他地方,都會有這樣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的扶梯,一段“女輔警飛奔按下急停按鈕救人”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的視頻走紅,這些年來電梯上發生的事故也屢見不鮮,那么這些扶梯上突發事故之后,應該如何施救呢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關于這個話題,讓商場電梯急停顧客受傷案例 我們一起來聊一聊吧。
一、女輔警飛奔按下緊急按鈕救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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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扶梯上突發事故之后,應該如何施救呢?
由于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夫妻越來越常見,這些扶梯給人們帶來了很大的便利。不過任何機器都會有出故障的時候了,這樣的也扶梯不例外,如果人在這樣的扶梯上面出現跌倒的情況,也是很危險的,如果碰到這樣的情況,應該趕緊去按急停按鈕,每個電梯的上面和下面都會有一個紅色的急停按鈕。只有讓電梯趕緊停下來,收到的人才避免發生更嚴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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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法律)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律)第十八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六條第一款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