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的話賠償數額可以協商確定。出了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了,且雙方無爭議的,則由雙方協商處理,公安機關不會介入。但是,如果該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險駕駛罪的話,即使雙方當事人私下和解,公安機關也還是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的。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
1、當事人自行賠償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
2、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私了賠償標準律師解答交通事故中責任人與受害人之間私了所依據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的賠償標準應當包括受害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大多數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的交通事故案件都會通過私了來解決糾紛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就會對雙方進行調解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雙方在交警調解以后也可以私下進行協商,如果沒有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雙方可以簽訂賠償協議,再按照一定的流程處理交通事故,那么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呢?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查看財產損失情況
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后位燈)、設置 警告標志 牌后,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2、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
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3、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
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
4、保險報案、協商賠償事宜,簽訂書面賠償協議
當事人撤離現場后,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后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二、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他設施的;
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交通事故私了以后是否可以反悔
一般來講,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于: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即使賠償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以后并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也沒有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雙方車主都沒有違法違規的情形,那么就可以對交通事故進行私了,在私了之前要查看各自的財產損失,再協商賠償金額,協商完成以后應當簽訂賠償協議書。
交通事故私了賠付標準是怎樣的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10、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1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律文書中明確定期金的給付時間、方式以及每期給付標準。執行期間有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的,給付金額應當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定期金按照賠償權利人的實際生存年限給付,不受本解釋有關賠償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二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請問交通事故賠償私了還能起訴嗎?1、交通事故賠償私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了是否還能起訴要分情況來看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交通事故確實造成當事人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的人身傷害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如果當事人對肇事者達成交通事故賠償私了 的私了協議的內容存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否則則不能起訴。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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