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交通事故工傷 ,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后應當予以償還。(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交通事故工傷 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交通事故工傷 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工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標準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傷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工傷 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交通事故工傷 的,屬于 工傷 。其認定條件有交通事故工傷 :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工傷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一定的因素和具體實踐作判斷。由于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為工傷。 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上訴四點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還需注意的是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社保 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 職業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如何賠付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工傷該怎么賠償
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交通事故工傷 ,應當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工傷保險待遇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交通事故工傷 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交通事故工傷 ,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交通事故工傷 ,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后應當予以償還。
(二)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三)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本條(一)、(二)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五)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幫助職工向肇事者索賠,獲得賠償前可墊付有關醫療、津貼等費用。
2、【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解答交通事故可能屬于工傷。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傷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工傷 的交通事故,那么久可以申請認定工傷。這也就意味著交通事故可能屬于工傷,只要是在上下班時間發生交通事故,且不屬于本人主要責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交通事故工傷 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交通事故工傷 的交通事故工傷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中的工傷認定標準一、交通事故引發交通事故工傷 的工傷認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交通事故工傷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交通事故工傷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交通事故工傷 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交通事故工傷 :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工傷該怎么賠償在第三人侵權引起工傷事故交通事故工傷 的情形下交通事故工傷 ,會產生兩種賠償請求權,一是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賠償請求權,二是工傷職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兩種請求權的權利基礎和歸責原則不同,工傷賠償請求權基礎是勞動者因發生工傷事故獲得的一種社會保險利益,工傷保險損害賠償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有社會保險性質;而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是勞動者因第三人侵權致害而取得,侵權損害賠償實行的是民法的填平原則、過錯原則和過失相抵原則,侵權損害賠償的損失包括財產性損失及非財產性損失,其性質屬于私法領域的賠償。
故在勞動者人身權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時又被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如勞動者分別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及申請工傷保險賠償仲裁的,對于侵權損害賠償的請求和不服工傷保險賠償仲裁裁決提出的請求,法院應分別依法作出判決。同時,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履行了相應賠償義務后,可就勞動者已實際獲得的鶯復的賠償部分取得追償權。
此外,法院應在判決書中明確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享有的追償權和侵權損害賠償或工傷保險賠償各重復賠償項目的具體數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