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上訴人: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市xx縣(區)xx。
被上訴人:xxx,女,漢族,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市xx縣(區)xx。
法定代理人:xxx,男/女,漢族,住xx省xx市xx縣(區)xx。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xx市xx縣(區)人民法院(xx)管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特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錯誤判決,并予以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2、訴訟費判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 月 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交通肇事逃逸保險公司上訴狀要寫明哪些內容一、 交通肇事逃逸 保險公司上訴狀要寫明哪些內容? (一)首部 應按順序定出下列事項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 1、標題“民事上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定上訴人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后定被上訴人,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內容。特別注意應把當事人在 一審 中的 訴訟 地位加以備注。例如:“上訴人(一審被告)”,“被上訴人(一審原告)”。 3、不服原審判決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現提出上訴,上訴的請求理由如下: ”即轉入正文。 (二)請求和理由 1、這部分應先寫提出上訴的訴訟請求,后說明上訴的理由。 訴訟請求應明確、概括、簡潔,使人一目了然。上訴的理由關系到上訴請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論證上訴請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擊中要害。 2、上訴理由應根據具體情況從三個方面或其中這一來闡述。首先,應針對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有錯誤,有沒有遣遺漏的重要事實,用以認定事實的 證據 是否可靠進行分析論證。然后,分析原審對案件定性是否正確,運用法律有沒有錯誤。最后,分析一審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無違反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判的正確性。 (三)結尾 要寫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訴人簽名蓋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項 寫明下列事項: 1、上訴狀副本××份。 2、書證、物證各××件。 二、交通肇事逃逸 交強險 還理賠嗎? 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條例》第二十二條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九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制造 交通事故 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電等的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 訴訟費用 以及其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他相關費用。 可見,交強險立法原則是為了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肇事逃逸行為非條例和條款列明的除外情形,保險公司依然需要承擔理賠責任。 商業保險一邊并不會對肇事逃逸的駕駛員承擔理賠責任的,如果是交強險的話,在交強險的免賠范圍當中并沒有把肇事逃逸排除在外的,不過保險公司可能也有各種理由拒絕承擔賠償義務。寫上訴狀當然重點是要結合著一審判決存在的誤差和不合理的地方,和初次提交的訴訟狀的內容還是有一定差別的。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發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如果事故輕微,且無人員傷亡,雙方當事人可先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如果發生重大事故對社會有一定的危害性,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我們都知道對判決書不服是可以進行上訴的,那么關于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怎么寫大家知道嗎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接下來我們一起看下文吧。
一、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上訴人:xx,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于x市x縣;文化程度:農民;家住:x市x縣x鄉。2011年3月3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x市公安局x分局刑事拘留,x年x月x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于x看守所。
上訴人交通肇事罪一案,經xxx人民法院x年x月x號刑事判決書判決,現因不服該判決書故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原審量刑過重,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裁判,依法改判。
事實與理由:
1、一審認定事實有誤,上訴人關鍵的自首情節沒有落實。
本次交通事故發生后,上訴人立即報警、保護現場、打急救電話,并在事故發生處等待交警的到來,該行為屬于自首。一審對這一自首情節未予認定是錯誤的。
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40%;一審中對上訴人的自首情節沒有認定是錯誤的。懇請二審人民法院予以認定。
2、原審對上訴人的量刑處罰過重。同時上訴人具備緩刑條件。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試行)》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應根據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等危害后果以及逃逸等情節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根據《刑法》第72條之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本案法定量刑在六個月至2年。
上訴人在案發后積極自首、賠償受害人家屬、當庭認罪悔罪表現十分明顯、系過失犯罪犯罪情節較輕、而且本次事故上訴人承擔主要責任,受害人承擔次要責任,受害人有過錯,上訴人也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也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試行)》規定_宣告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緩刑;綜合全案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對上訴人依法應當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6個月。完全符合緩刑條件。
綜上所述:一審認定事實有誤,上訴人關鍵的自首情節沒有落實。原審對上訴人的量刑處罰過重。同時上訴人具備緩刑條件。關于上訴人對受害人家屬的民事賠償部分,一審認定錯誤。原審量刑過重,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裁判,依法改判。
此致
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年x月x日
二、 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三、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以上是由我為大家解答有關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報警處理,與此同時,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如需了解其他,歡迎登陸官網。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2019
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的最后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如果不服判決,可以上述,但不依據判決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下面就讓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我為大家帶來的 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 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 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
公訴機關_____市_____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xx月xx日被_____市公安局_____分局刑事拘留,同年_____月_____日被逮捕?,F羈押于_____市第一看守所。
辯護人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市_____區人民檢察院以______檢刑訴(20xx)14_____xx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后_____市_____區人民檢察院于20xx年11月13日變更起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交通肇事逃逸上訴狀 了本案。_____市_____區人民檢察院指派______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______及其辯護人_____到庭參加了訴訟。因本案涉及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院長批準,延長審理期限兩個月?,F已審理終結。
公訴機關指控,20xx年xx月28日11時50分,被告人______駕駛______牌轎車沿______路由南向北行至______小區北約______米時與同向行使的騎______牌電動三輪車的被害人______相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______將被害人______送往醫院后駕車離開,______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經責任認定,被告人______負事故全部責任。案發后,被告人______第二天到公安機關投案。
針對上述指控事實,公訴機關提供了相應的證據,認為被告人______之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提請依法懲處。
被告人______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無異議。其辯護人辯護稱,被告人______犯罪以后投案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請求從輕處罰。
經審理查明,20xx年xx月28日11時50分,被告人______駕駛______牌轎車沿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由南向北行至______小區北約______米時,與同向行使的騎______牌電動三輪車的______相撞,被告人______將被害人______送往醫院后駕車離開,______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經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______大隊認定,此事故因______駕駛未定期進行 安全技術 檢驗的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車速,未遵守分道通行規定造成的;事故發生后,______未保護現場,未迅速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事故全部責任。
20xx年xx月29日23時許,______到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______大隊投案。案發后,被告人______賠償被害人親屬2萬元。
在本院審理過程中,被告人______親屬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13萬元,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
上述事實,有經過庭審質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被告人______在偵查階段及開庭審理過程中對其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予以供認。
2、證人______證實,20xx年xx月28日11時50分,其駕車沿______路由北向南行至______處聽到路東有撞擊的聲音,看到一輛______轎車撞住了一輛電動三輪車,肇事司機把傷者抱到其車前排座上,說是拉傷者去醫院看病,周圍群眾不讓司機移動現場,司機不聽開車向北走了,其即報警。另有_____市公安局警備部110報警服務臺證明在案證實。
3、經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______大隊認定,該事故是因______駕駛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車速,未遵守分道通行規定造成的;事故發生后,______未保護現場,未迅速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事故全部責任。經檢驗,______系顱腦損傷死亡。有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法醫學尸體檢驗意見書、事故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圖及照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報告等證據在案證實。
4、賠償協議書、收條、諒解書證實被告人親屬已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本案附帶民事部分已解決。
本院認為,被告人______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
被告人______交通肇事后逃逸,依法應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被告人______犯罪以后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在上述量刑幅度內減輕處罰。并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又可酌情從輕處罰。辯護人的辯護理由成立,予以采納。根據被告人______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可宣告緩刑。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______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長 xx
人民陪審員 xxx
人民陪審員 xxx
二oxx年xx月xx日
書 記 員 xxx
二、 交通肇事逃逸的責任認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三、 交通肇事賠償項目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交通肇事逃逸判決書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