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車禍后遺癥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的賠償: 1、在治療期間以及康復階段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受害者耽誤的工作時間以及收入; 2、在治療期間,因為行動不便,受害者聘請護工照顧自己的生活所花費的 護理費 用; 3、受害人及其陪護的人員因為治療或者轉院花費的交通費用,受害者需要出具發票作為憑證; 4、受害者及其陪護的人員治療花費的住宿費用, 賠償金 額可參考當地機關的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補貼。 《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車禍后遺癥致殘可要求“再賠償”嗎車禍后遺癥致殘可要求“再賠償”。根據規定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造成交通事故后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車禍后傷者二次住院能賠償嗎?車禍后傷者二次住院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如果傷者二次住院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的傷勢跟車禍有關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或者是因為手術需要二次住院的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那么保險公司一定管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肯定會預賠償。
交通事故后遺癥保險公司賠償嗎法律分析:是的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保險公司給付賠償。后續治療費屬于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后遺癥誰賠償呢解答交通事故后遺癥由肇事者賠償。交通事故后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被害人因受傷而進行醫療救治所產生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的醫療、誤工、后續治療等費用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應當由交通肇事者賠。而后遺癥屬于后續治療的范圍內,理應由肇事者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鑒定傷殘賠償后出現后遺癥還能二次起訴嗎不可以。
受害者遭受交通事故傷害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經過傷殘鑒定,經人民法院判決,并已經按照判決書的規定履行,是已經裁判生效并履行的情形。一事不再理,是法律訴訟原則,也是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所謂一事不再理,就是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訴和審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法釋〔2015〕5號
第二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復起訴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
(一)后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
(二)后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車禍后遺癥二次賠償 ;
(三)后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后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
當事人重復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