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律師解答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的復核流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規定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復核流程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的認定復核程序是: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之日即為受理之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證據、適用法律和認定程序等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3、復核審查期間,申請人可以提出撤銷復核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4、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審查結果,作出復核結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除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情形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之日即為受理之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
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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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的復核流程
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每天都會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報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了交警會對這次事故作定責,也就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我們說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怎么辦呢?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怎么走呢?想必大家也不是很明白吧,接下來我就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歡迎大家閱讀。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的步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可及時申請復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不能申請復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二)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由于目前,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的行為,不再是一種具體的行政行為,只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使用,當事人不能再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而前述的復核只是公安機關內部的一種自我糾正,在公安機關自己監督自己的情況下,申請復核的效果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但至少為當事人提供了一條進行救濟的途徑。
3、在提出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維持的情況下,當事人可在民事訴訟中就交通事故的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舉證,推翻交通市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當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作為一種證據來使用的,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責任比例提出異議,但當事人應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因此,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注意事故現場附近是否有攝像探頭等等,以便在訴訟中及時提供證據或申請法院調取錄像,必要時,可申請對事故發生原因和痕跡進行鑒定。但由于法官并非專業的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若當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法官是不會輕易否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的。
二、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1、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第六十二條 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處理高級資格的交通警察組成的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負責交通事故認定的審核、復核工作。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或者接群眾投訴經審查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決定,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承辦單位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的,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予以撤銷或者變更,同時按照《公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進行錯案追究。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一種證據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其法律地位而產生的,法律地位確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中,都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肇事者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據,甚至可以說是起決定作用的依據。可見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無上無以替代的。然而從前面的分析當中,我們已經發現,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無論是作出該認定書的主體還是認定書的法律地位在我國刑事司法證據體系中都是一種不確定因素,甚至是與我國現行法律相抵觸的,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是值得懷疑的。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精神賠償。
綜上所述,不幸發生交通事故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是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的。一般是收到認定書三天內申請。如需了解更多關于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的內容,歡迎登錄官網,將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2019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申請怎么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申請的流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
1、當事人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自收到事故認定書或者相關證明之日起三日內提起書面復核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
2、交管部門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交管部門;
3、上一級交管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般交通事故的認定復核流程在我們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交通事故每年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的次數太多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交警對于一個交通事故都要忙前忙后的,對于一些認定交通事故有錯誤也是非常正常的。那么對于一般交通事故的認定復核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我為大家帶來的 一般交通事故的認定復核流程 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 一般交通事故的認定復核流程 1、復核時間、對象與方式
時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
對象: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
方式:書面復核申請。
2、受理復核的時間和處理
主體: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
時間: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方式:(1)審查認定書認定的事故的事實、證據及適用法律;
(2)審查道路交通 事故責任劃分 是否公正;
(3)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手段:書面審查,必要時可以聆聽當事人意見。
次數:以一次為限;
結論:
(1)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2)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3)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4)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二、交通事故不處理多久會自動結案
交通事故是不會自動結案的,交通事故結案必須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辦理事故的手續才會結案,如果不去結案,事故科會始終保留那個事故的案底,不會取消。還有,如果是小型交通事故,本人不去事故科解決,時間長了,事故科也會不聞不問,但是,現在的機動車都是要年檢的,年檢的時候,事故沒有清除,不給驗車,我以前經過這樣的事情,就是我本人去事故科解決事情,開具單據,拿著單據去車管所才驗車的,還有保險什么的。所以,交通事故必須要解決才是最好。
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一般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序了。
三、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 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