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法律規定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當事人提起訴訟后人民法院應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10萬元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的訴訟費為2300元。
1、簡易程序在3個一月內結案。
2、訴訟費用1150元。
3、以肇事司機、車主、及交強險保險工資為共同被告起訴到法院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你的訴求約10萬交強險一般夠賠償。
4、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眾多計算方式復雜,代理。
希望我的答復對你有所幫助,不明之處或需要幫助可電話聯系。
幾天2300元
訴訟費是1150元
簡易程序訴訟費為1150元。
交通事故賠償,要求賠償金額10萬左右,訴訟費大概多少,是哪一方出?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
1.不超過1萬元的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每件交納50元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
50+90000X2.5%=2300元
先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交通事故我付全責,對方已經起訴要求賠償10萬,我買了全險不計免賠,共計30萬。法院會怎么判,著急通事故中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你付全責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肇事車輛購買了全險并購買了不計免賠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保險公司只賠了百分之七十,一定是少賠了。
正常的賠償是損失總額的95-100%。
因為在交強險限額內是全部賠償的。
超過交強險的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因為是全責,保險公司就應當全部賠償。
估計是受害人醫療費較多,保險公司不同意賠償非醫保用藥,才扣除部分不賠償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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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原告的起訴請求要求賠償金10萬包含什么費起訴會都會提供詳細清單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你如果沒有收到可以問法院要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另外還會有相關證明材料,這個都是原告方起訴時要一并提交給法院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的。通常來說,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無非是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如果涉及死亡傷殘的,還會有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以及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方起訴10萬,有可能是要求先賠償醫療費。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費是多少1.交通事故法院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賠償10萬以上的交通事故起訴 ?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
(1)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的,應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受理后七日內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訴。
(2)審判前的準備
立案后五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法院將組成合議庭,對訴訟材料進行審查,做好開庭前的必要準備。
(三)審理案件
1.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2.開庭前核對訴訟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凡是知道案件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五)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可以在法庭上出示所有證據。
(七)質證當事人應當就賠償爭議的證據相互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答辯后第三人發言,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爭議查證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依法作出判決。
6.法院能夠調解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普通程序審理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如需延期,需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
注:經過一審普通程序,當事人不服上訴的,一審判決不生效,進入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終審判決。一經宣布或送達當事人,即具有法律效力。對此,當事人不能再起訴或上訴。
二、交通事故法院起訴費?
1.物業案件:1000到50000的4%收費率,加10元;超過5萬到10萬的收費標準為3%,加510元;10萬以上至20萬的收費標準為2%,加1510元;充電率超過20萬到50萬1。5%,加2510元;50萬以上至100萬的收費標準為1%,加5010元;100萬以上的充電率為0。5%,再加10010元。
2.申請財產保全:1000元至10萬元的1%,加20元;10萬元以上的充電率為0。5%,加520元。
3.申請執行案件:1萬元至50萬元的收費標準為0。5%;50萬以上的充電率為0。1%,再加2000元。立案時不預收執行費。
4.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預交的上訴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再審后上訴的,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5.對于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當事人一審駁回管轄異議的案件,按照非財產案件收費標準收取案件受理費。
6.原告提出兩項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審理的,應當按照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案件受理費。
7.申請承認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每件交 納5 00元人民幣;對于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根據收費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申請執行的金額或者標的額,如果最終決定是只承認不執行的,扣除500元后,剩余部分返還申請人。
8.基層法院第一審的上訴案件,由上訴人向法院預交。雙方提起上訴的,應當預交。數額與一審相同。
9.(一)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當事人應當交納訴訟費用;
(二)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裁定不服提起上訴,在一審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應當交納訴訟費用;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和再審的案件,免收案件受理費。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