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肇事者不肯賠償的處理方式如下:1、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2、當事人可以通過交警部門給予協調;3、如果協調不了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到法院起訴。
一、肇事者不肯賠償怎么辦
1、肇事者不肯賠償的處理方式如下:
(1)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2)當事人可以通過交警部門給予協調;
(3)如果協調不了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到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達成調解協議后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怎么認定責任
交通肇事后逃逸責任的認定是: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交通肇事者拒不賠償怎么處理交通肇事者拒不賠償怎么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進行責任認定,如果確實是車主的責任的,需要對當事人的損失進行賠償,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但是在生活中,交通肇事車主拒不賠償怎么辦呢?相信大家也想要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了解這方面的知識,讓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我們帶著這些疑問,具體來看下面的我為大家帶來 交通肇事者拒不賠償怎么處理 的詳細內容吧。
一、交通肇事者拒不賠償怎么處理
一)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裁定駁回起訴
7、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8、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
9、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10、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11、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
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12、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
13、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1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上訴
1、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并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2、二審審理:維持原判;改判;發揮重審
3、宣判后: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三)二審
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證據交換
3、上訴的裁定: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4、上訴的判決
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5、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維持原判;改判;發回重審
四)宣判
1、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2、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
3、申請再審: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及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如果肇事司機拖著不給錢的話,你們可以起訴肇事司機,并將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可以主張的賠償項目有:醫藥費、后期治療的費用、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精神損失撫慰金等。
起訴的程序一般是:以被害人的名義寫好起訴狀(寫清楚被告的名稱及住址、要求對方賠償的具體數額,并寫清具體的事實與理由等)、準備被害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提供被害人看病的病例、醫藥費單據、交通費單據、收入證明、醫院的診斷證明等證據,將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法院一份,肇事司機一份,保險公司一份)交給事發地的法院立案庭,法院受理案件后等待法院的開庭通知就可以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了。
另外,如果被害人是在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能被認定為工傷的話,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等于是可以得到雙重的賠償。
可以將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
依照傷情應該能夠構成傷殘,賠償上還有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項目。不麻煩的,把保險公司列為被告一起起訴。
如果被害人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同時還可以申請工傷賠償。交通事故與工傷雙賠。
可以先于對方和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以對方和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起訴。
1、協商不成,可依法起訴。
2、以肇事司機、車主及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
3、必要時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4、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陪護費、誤工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等
5、根據傷情,能構成傷殘,如果構成傷殘尚有傷殘賠償金。
6、再則上下班途中受傷可以申請認定工傷,建議申請認定工傷,交通事故的賠償另行處理。
三、交通肇事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對于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1.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
(2)重傷1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
(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3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
2.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惡劣”,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
3.具有下列情節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規定,按照“1”或“2”的規定從重處罰: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
(2)酒后駕車的。
(3)非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
(4)駕駛無牌照車輛的。
(5)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
(6)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交通肇事者拒不賠償怎么處理 @2019
車禍肇事者不賠償要怎樣辦發生交通事故后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如果對方拒絕賠償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的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可以根據交警所認定的事故責任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對方是機動車的,則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搜集對方財產線索,到法院起訴后,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對方的財產,主張侵權賠償。建議傷者一方保存好治療過程中產生一切經濟損失的票據,待傷情穩定后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訴訟的一審判決簽收后,上訴期限為15天,上訴期滿后,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需要注意的是起訴肇事者不給賠償款的流程 :申請執行公民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過期后不予受理。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