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法律分析:撞死人無諒解書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犯本罪的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撞死人無諒解書判多久解答撞死人無諒解書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犯本罪的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開車撞死人,主要責任,不寫諒解書判多少年?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被告人取得諒解書的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屬于法定的從輕情節,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如果沒有諒解書的,則應根據其他的量刑情節及刑法規定來進行量刑。
而如果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如果屬于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則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屬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則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以上內容參考:荊州市司法局-交通肇事罪沒有諒解書怎么判?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責無諒解書判刑多久交通肇事造成人員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沒有諒解書的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開車撞死人我不是主要責任沒有諒解書會怎么判開車撞死人但是沒有諒解書的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判決刑罰的主要依據是犯罪行為人的行為嚴重程度以及主觀過錯,被害人的諒解書是影響量刑的考慮因素,并非主要決定因素,會不會坐牢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肇事駕駛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情形的,駕駛員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沒有被法院判處緩刑的,會坐牢。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不屬于上述情形的,則駕駛員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沒有刑事責任,不會坐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撞死人主責沒有諒解書判多久 ;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