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是不可以上訴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的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因為事故責任認定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符合行政訴訟受理條件。但是不負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無法定責怎么起訴一般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我們是需要對責任進行認定,在認定了結果之后才能夠很好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的處理,如果交通事故無法定責是否可以進行起訴應當怎樣進行起訴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無法定責怎么起訴
交警不出具事故認定書,受害人也是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后向人民法院起訴。
1、交警不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起訴。因為按交通法規定,交警必須在事故發生后十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必須在鑒定結果出來五日后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直拖著不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屬于交警不作為,可以起訴。
2、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中華 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交警不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受害者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首先應當寫一個起訴書,然后尋找相關的證據進行訴訟,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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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怎么起訴?交通事故對方不賠償起訴流程如下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 1、搜集證據起訴時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除了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復議裁定書外,還包括:(1)受害人受到傷害及傷害后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鑒定、傷情等級、有關照片等);(2)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明、住宿費單據、車船票等);(3)要求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被扶養人情況證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養人情況證明)以及和案件相關的其他證據。 2、確定管轄法院損害賠償屬于民事侵權賠償,根據侵權行為訴訟原則確定管轄地。這個問題其實涉及民事訴訟法中管轄問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當然,一般是向基層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確定視被告而定。如被告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其住所地為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如被告為公民的,其住所地為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3、起訴立案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4、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5、開庭審理。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然后進行法庭調查。
如果責任認定書明顯不公,如何能打贏這場官司如果不認同責任認定書結果,可以自行收集證據,進行起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的因果關系,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事故定責不公如何起訴 ;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