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沒有責任!開車看路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這基本常識。半幅封閉施工,如果有明確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的警示標志。就沒什么問題。
撫順市市區封閉道路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規范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的交通行為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行人、非動車與機動車駕駛員,因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他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第三條 在我市城區封閉式丹東路、東西一路道路上,發生的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均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行人不準跨躍隔離帶,非機動車和行人不準在機動車道內行走,違者罰款,因違反規定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而機動車方無違章行為的,非機動車與行人負全部責任。第五條 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行為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第六條 機動車輛行經人行橫道,遇有人行交通信號放行行人通過時,須停車讓行;因搶行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負全部責任。
機動車輛行經人行橫道,遇有按原通行信號在人行橫道內繼續通過的行人,應主動避讓;違者,發生事故,由機動車一方負全部責任。第七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人行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須注意減速避讓行人。因未避讓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負全部責任。第八條 機動車因轉彎及進出小區開口、單位大門、綠籬開口時,不避讓行人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第九條 行人通過有人行信號控制或沒有人行信號控制但有路口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須遵守信號的規定,因行人違反信號規定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無違章行為的,行人負全部責任。第十條 在設有人行天橋和人行橫道線的路段上,行人須走人行天橋及橫道,學齡前兒童通過須有成年人帶領,因違反規定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而機動車方無違章行為的,行人負全部責任。第十一條 行人走路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路邊行走,行人在機動車道內行走,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無違章行為的,行人負全部責任。第十二條 在機動車專用道或專供機動車通行的立交橋、高架橋等道路上,行人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方無違章行為的,行人負全部責任;著標志服裝的道路維護和清掃人員在正常作業時,發生交通事故的除外。第十三條 行人必須在停車站點搭乘招停出租車或小客車,出租車或小客車也必須在停車站點停車,放行乘客,如因下車或搭乘,停車逗留等妨礙其它機動車通行的行為,發生交通事故,招停的出租車或小客車負全部責任。凡在非站點停車、下車的,事故由出租車或小客車全部負責。第十四條 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尚未涉及上述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規處理。第十五條 本辦法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二000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公路封閉維修發生交通事故施工方是否承擔責任?先要進行事故責任認定。要有事故認定書。其次,主要計算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的是賠償數目。道路既然是封閉的,轎車是怎么跑進去的,另外既然已經封閉就不再是道路而是工地,工地不屬于交通道路,但交強險還是應當進行理賠。
一、 施工方責任
1.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二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2.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3. 第一百零五條 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上述情況如果相關單位都做到了就是承擔責任也是承擔責任少的一方,若是施工方盡到了自己的責任,駕駛員因沒有注意到施工標識等原因,才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情形,由涉案駕駛員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是否具有責任,需要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規則進行確定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我的貨車,在封閉施工道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處理?既然已經封閉就不再是道路而是工地,工地不屬于交通道路,雖然如此,但交強險還是應當進行理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3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封閉路段發生事故誰的責任 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134條、第233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理賠糾紛時,索要交通事故賠償立案需準備以下資料:
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 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 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 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6、 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