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沒有任何警示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施工方責任。和是否封閉沒有絕對關系,要看實際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的情況。
在處于施工階段路段駕車發生事故的行為如何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依照刑法第133 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134條、第233條等規定定罪處罰。”在正在封閉施工的路段上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內的交通事故呢?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明確規定:“其中公路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的,經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間、鄉間能行駛汽車的公共道路?!彪m然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道路”擴展至“單位管轄范圍內但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地方”,但對于未經交工驗收且正在封閉施工的路段,仍不屬于“道路”的范疇,因此,發生的交通事故也應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確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屬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圍,以其行為認定。
請問在建道路中途停工,現場未封閉無保護措施無人看管,路過該道路發生人生傷亡應以什么罪名起訴?這里沒有什么罪名。
一般來說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司機都有對路況進行判斷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的基本能力。并旦在開車時避開可能有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的危險的能力。在施工路段雖沒有標志,但路路況不佳采取減速行是合格司機的基本能力。
除非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你施工現場存在不可察覺的危險而未作岀標志。施工方需要承擔相應責任,而不是罪名。
我的貨車,在封閉施工道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怎么處理?既然已經封閉就不再是道路而是工地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工地不屬于交通道路,雖然如此,但交強險還是應當進行理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3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在未封閉的施工路段發生事故 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134條、第233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理賠糾紛時,索要交通事故賠償立案需準備以下資料:
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 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 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 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6、 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