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精神撫慰金是在受到人為傷害后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的賠償金額。在法律中法規是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下面就由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我為大家整理有關精神撫慰金的相關資料。以供大家閱讀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第八條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2004年5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二、部分地區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相關標準
1、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下發的2004年《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計算辦法》第六條規定:
(一)當事人死亡其近親屬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撫慰金按照總數50000 元 (含本數,以下類同)以下的金額酌情給付。死者近親屬多人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按照精神撫慰金總數50000元以下的金額計算,由死者近親屬自行協 商 處理。
(二)當事人身體因傷致殘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撫慰金按照總數30000元以下的金額酌情給付,并依據相應傷殘等級,按照每個級差10%遞減計算。
(三)當事人身體受到損傷雖未致殘,但達到輕微傷、輕傷、重傷損害程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撫慰金按照總數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額酌情給付。
2、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2005年9月發布的《關于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
3、2005年9月,江西省萬安縣法院出臺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了《關于審理民事侵權案件適用精神撫慰金指導意見(試行)》。該《指導意見》具體列舉了十三種侵犯人身權的行為,被侵權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按其侵權行為的性質而定,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標準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至五百元不等。
4、2001年3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了《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意見》,首次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賠償制度,而且對賠償金額未加限制和封頂。因交通事故致人傷殘或死亡,當事人可據此提起精神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可根據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交通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大小及經濟能力等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綜上所述,精神損害的撫慰金應該按照個相關地方的法律規定進行發放,還應該根據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或者是責任人的責任的大小進行判定。如還有其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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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精神損失費的賠償范圍和標準1.最高精神損失費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的賠償范圍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關系到受害人有無賠償請求權和加害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適用問題。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對精神損害賠償范圍的確定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主要采取兩種方法。一是自由裁量主義,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由法官根據自己的判斷去決定受害人所受到的權利侵害是否屬于保護范圍。
2.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五萬元、四萬元、三萬元、二萬元和一萬元五個等級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八千元、六千元、四千元和二千元四個等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條 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條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遺骨等受到侵害,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條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以名譽權、榮譽權、名稱權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撫恤金賠償標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的解釋》予以確定。司法實踐中,交通肇事案件,傷者構成傷殘或者受害人死亡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的,傷者或死者繼承人可以主張精神撫慰金。(1)受害人或其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給予精神。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確定在5萬元以內。損害特別嚴重的,可以在5萬元基礎上適當提高。(2)按農村居民的標準進行的賠償,因該標準明顯低于城鎮居民的有關標準,也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的有關標準,可以根據其減少的差距適當提高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3)肇事機動車駕駛員受刑事制裁,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要求駕駛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不予支持。駕駛人因執行職務或雇傭事務發生交通事故并受刑事制裁,受害人向其他責任人主張精神撫慰金的,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