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賠償2n還是n+1
【法律分析】
不存在2N+1的可能裁員賠償2n還是n+1 ;N是經濟補償金裁員賠償2n還是n+1 ,2N是賠償金裁員賠償2n還是n+1 ,賠償金是違法解除的賠償金,1是代通知金,是合法解除依據《勞動合同法》40條的才有1,不存在支付了違法的賠償金再支付合法的代通知金;公司裁員,如果是依法裁員,支付N即可;符合相關法律再+1。如果公司裁員屬于違法解除,支付2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裁員賠償2n還是n+1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裁員賠償2n還是n+1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裁員根據《勞動合同法》是如何補償的,是N,N+1,還是雙倍?經濟補償金、賠償金、代通知金有什么區別裁員賠償2n還是n+1 ?哪些情況要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裁員賠償2n還是n+1 ,哪些情況下可以不用支付裁員賠償2n還是n+1 ,這些都是事關員工和企業利益的事情。N的含義是員工每工作一年裁員賠償2n還是n+1 ,用人單位需發放一個月工資。(其中,滿六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發放半個月工資。)
說來慚愧,作為一名HR,我也是在工作了好多年之后,到自己要真正開始接觸辭退員工這件具體工作時,才知道,原來“補償金”和“賠償金”僅僅一字之差,代表的完全是不同的意思。而你如果搞清楚了“補償金”和“賠償金”是不一樣的,只有“賠償金”才會有2N的說法,而只有在公司違法成為既定事實的情況下,才會有“賠償金”(違法了有主觀惡意,為了以示懲罰才會加倍),也就不會把N和2N搞錯。
能夠區分N和2N時,再去區分N和N+1,也就會相對簡單了。好了,說完這個前提思路,我們再來具體看“公司裁員”這個問題。以我的經驗,當一個人在說“公司裁員”時,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其實是可以有好多種理解的,我們分別從可能的不同理解來分析。
也就是說,只有符合這些條件,并且按照程序聽取了意見、并且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之后,才能叫真正意義上的裁員。同時,裁員時,三期員工、在醫療期內的員工等,是不能被列入裁員名單的。如果這些情形都合法,那么可以裁員,具體的補償金額為N。公司不滿足“裁員”條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我們職場人普通意義上的“裁員”,跟法律認定的“裁員”,可能并不是一回事。在現實職場中,最常見的情形是,公司進行業務調整,將某個部門或者項目組里的人員“裁員”。
公司辭退是n+1還是2n“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要區分情況來討論,首先需要確認是合法辭退還是違法辭退。如果是由于員工本身裁員賠償2n還是n+1 的問題(勞動者重大過失)被解聘,即合法辭退,單位是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裁員賠償2n還是n+1 ;如果是由于單位的原因解聘員工,辭退合法,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即N或者N+1;如果勞動者無重大過失,用人單位經營正常,用人單位卻違法解聘員工,需要支付賠償金,即2N。”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實質上是勞動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一種法律行為。由于勞動合同解除事關重大,因此勞動法對其條件和程序做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說辭就可以辭。不正確的辭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違法的辭退。違法的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辭退員工的條件裁員賠償2n還是n+1 ?
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犯有其裁員賠償2n還是n+1 他嚴重錯誤的。
綜上所述,關于公司辭退是n+1還是2n的回答,建議參考以上內容,結合自身的實際去進行考慮。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