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交通事故認定書 復核申請書 申請人:山東省濟南市xx區xx小區x區x號樓x單元xx號。被申請人:張某某,女,19xx年xx月xx日生,漢族,住址:濟南市xx區xx村xx號。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區大隊濟公交認字[xx第0000xx號 道路交通事故 認定書,對本起事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事實與理由20xx年xx月x日x時xx分,申請人駕駛魯Axxx號轎車,沿xx路由西向東行駛至xx路xx處時,遇被申請人張某某騎 電動自行車 突然由西北向東南急速橫穿道路,造成兩車相撞,被申請人受傷被送往醫院搶救,于xx月xx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本起事故由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區大隊濟公交認字[20xx]第0000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劉某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被申請人張某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申請人認為:[20xx]第0000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故形成原因是:申請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注意觀察,安全意識差,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認定事實錯誤,實際情況下申請人在道路上正常行駛,被申請人騎電動車突然橫穿道路,申請人對這一突然發生的情形無法預見,根本無法采取避讓措施,被申請人的騎電動車突然橫穿道路才是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被申請人應承擔事故發生的全部責任。具體分述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 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很顯然,本次事故是由于被申請人無視交通法規的明文規定,在未提前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沒有作出任何橫穿道路的提示動作,急速斜行穿越道路,導致正常行駛的車輛來不及避讓。被申請人的上述違章行為,導致申請人根本無法采取避讓措施,車頭碰撞到被申請人而發生的事故。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地違反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嚴重的違章行為,是引起本起事故發生的唯一原因。 (2).申請人在本起事故中沒有過錯,并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申請人作為一名有著10年機動車駕齡而未出過一次事故的老司機,駕駛是十分謹慎的。事故發生時,申請人車速正常,路況觀察清楚、判斷正確,對于所有正常的交通行為有足夠的遇見和把握能力。但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斜穿道路,這對任何正常駕駛人員來講是無法預見的,結果也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不是申請人“不注意觀察,安全意識差,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而導致的。所以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槐蔭區大隊機械地套用這一法律條文,認定申請人有責任是錯誤的。(3).申請人沒有超速行駛,是在規定的正常的行駛速度。雖然《山東金光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 所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中無法計算申請人所駕駛的魯Axxxx號轎車事故時的行駛速度,但該報告同時指出申請人所駕駛的魯Axxxx號轎車只有刮擦痕跡,從中不難看出申請人的車速是正常的行駛速度。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的交通 事故責任認定原則 是“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根據 交通事故當事人 的行為對 發生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申請人認為本起事故的過錯完全在于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斜穿道路,是具有嚴重的過錯,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完全沒有過錯,不應當認定為主要責任。這是完全顛倒黑白的事故認定,申請人請求上級公安機關本著事實求是,依法公正的執法理念,依法撤銷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槐蔭區大隊濟公交認字[20xx]第0000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責任認定。此致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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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現代社會也是一種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主要嚴重性就在于它的多發性,基本上天天都有好幾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旦發生就可能伴隨著交通事故糾紛的產生。下面就讓我為大家帶來 關于 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復核 的相關內容。
一、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復核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的步驟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可及時申請復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不能申請復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二)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二、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辦
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作為專業的事故處理人員,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比較客觀、可信的,但也不排除因交警未及時到達現場,未充分了解事故現場和事故發生過程,在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未十分明確的情況下,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此情況下,當事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本身的合法權益呢?
首先,如果對交警適用處理事故程序有異議,可及時向交警部門提出或投訴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所謂簡易程序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由一名交警處理即可。
其次,相對而言普通程序更為麻煩,故交警部門可能存在將本不應按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按照簡易程序處理,表面上看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并無大的區別,但實質上對當事人的利益影響甚大,因為按照公安部的規定,按照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是不能進行復核的,而按照普通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則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若將本應按照普通程序處理的事故,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將使當事人無法申請復核。故對交警部門錯誤適用處理程序的,應及時向交警部門提出異議或進行投訴。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復核 @2019
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申請復核解答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的方式: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如何申請復核要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要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法律依據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每天都會發生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報警了交警會對這次事故作定責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車輛 ,也就是我們說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怎么辦呢?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怎么走呢?想必大家也不是很明白吧,接下來我就為大家解答以上問題,歡迎大家閱讀。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的步驟: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適用程序錯誤或責任劃分不公的,可及時申請復核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不能申請復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二)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由于目前,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的行為,不再是一種具體的行政行為,只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使用,當事人不能再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而前述的復核只是公安機關內部的一種自我糾正,在公安機關自己監督自己的情況下,申請復核的效果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但至少為當事人提供了一條進行救濟的途徑。
3、在提出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維持的情況下,當事人可在民事訴訟中就交通事故的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舉證,推翻交通市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當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作為一種證據來使用的,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可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責任比例提出異議,但當事人應對此承擔舉證責任,因此,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注意事故現場附近是否有攝像探頭等等,以便在訴訟中及時提供證據或申請法院調取錄像,必要時,可申請對事故發生原因和痕跡進行鑒定。但由于法官并非專業的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若當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法官是不會輕易否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效力的。
二、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1、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監督,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
第六十二條 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處理高級資格的交通警察組成的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負責交通事故認定的審核、復核工作。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或者接群眾投訴經審查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決定,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承辦單位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的,按照《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規定》予以撤銷或者變更,同時按照《公安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進行錯案追究。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因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一種證據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其法律地位而產生的,法律地位確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中,都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肇事者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據,甚至可以說是起決定作用的依據??梢娛鹿守熑握J定書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無上無以替代的。然而從前面的分析當中,我們已經發現,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無論是作出該認定書的主體還是認定書的法律地位在我國刑事司法證據體系中都是一種不確定因素,甚至是與我國現行法律相抵觸的,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法律效力是值得懷疑的。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精神賠償。
綜上所述,不幸發生交通事故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是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的。一般是收到認定書三天內申請。如需了解更多關于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的內容,歡迎登錄官網,將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流程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