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辭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怎么賠償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辭退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
1、要求與單位繼續續簽合同,繼續上崗。如果不是因為員工自身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的重大過失,或者身體條件不能滿足崗位需要,是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員工就可以要求企業撤銷決定,恢復原來的工作和崗位。員工是有這個權利的,但能不能行得通,完全看企業是否需要,或者衡量得失后決定。
2、與企業協商賠償事宜,獲得雙倍賠償。如果企業執意要辭退,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給予員工雙倍賠償。也就是正常辭退補償是N+1,那么無固定期限員工就是2倍的N+1,最長補償一年12個月的個人工資,或者是當地社會平均收入。
3、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獲得賠償。如果企業執意要辭退,還不給經濟賠償,員工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部門設在當地人社局,是專門處理勞動糾紛的,比找法院起訴更為合適,而且人社部門也有保護勞動者權益的義務,如果訴求合理,且有充分的證據,在勞動仲裁部門的干預下,獲得正當的權益,是非常容易的。
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臨時工嗎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簽訂的主體并不是臨時工。
臨時工現在通常是勞務工,無固定期限合同工就是合同工,只是沒有約定合同期限。
辦理社保中"職工性質"為勞務工和合同工的差別是合同工是與單位簽訂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了勞動合同的,單位要交社保,今后遇到問題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工是不須要交社保的,今后遇到問題適用民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你單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義務都由你單位來承擔
勞務工:工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福利待遇由你單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單位共同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單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義務都由你單位來承擔 。
勞務工(臨時工):勞務工是指不與用人單位發生任何關系,僅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工資由勞務公司支付。
工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福利待遇由你單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共同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比如社會保險費哪個單位交,工資哪個單位給,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你們兩家單位約定的。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話,應當由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正式員工:根據《勞動法》,所謂正式員工是指:在簽完2個短期合同(2~6)年后企業必須與其簽訂不定期合同不得以任何不恰當理由辭退(包括企業效益等)。
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所謂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是指人事檔案入人才外服公司或“皮包公司”,勞動者與人才公司(或皮包公司)簽訂合同,而用人單位與人才外服公司簽訂合同,辭退員工時需按照合同規定給與補償,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與正式工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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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怎么賠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辭退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1、要求與單位繼續續簽合同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繼續上崗。2、與企業協商賠償事宜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獲得雙倍賠償。3、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獲得賠償。如果企業執意要辭退,還不給經濟賠償,員工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辭退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1、要求與單位繼續續簽合同,繼續上崗。2、與企業協商賠償事宜,獲得雙倍賠償。3、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獲得賠償。如果企業執意要辭退,還不給經濟賠償,員工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如果是協商一致的話,就由雙方協商經濟補償金。
2、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系,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按違法解除合同,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也就是一年要支付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與固定期限員工一致,基數根據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工資平均數來確定,補償的月份根據公司服務的年限來確定。即以下兩個參考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
2、解除勞動合同前前12個月的工資的平均數。
最終補償金金額=解除勞動合同前前12個月的工資的平均數×在公司工作的年限×2
法律依據:1.如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辭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被辭退,有什么辦法可以維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對于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如果用人單位并未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而一定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這就屬于非法解除的情況,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正常情況下,滿足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或者用人單位連續兩次和勞動者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終止方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只是失去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的”這一個終止情形,其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他情形仍然可以終止。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
總的來講就是,勞動合同法以是否約定了確定的終止時間為標準,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在勞動者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時,也是可以根據勞動者意見來選擇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即嚴重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被辭退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以及因病或非因公者負傷導致不能勝任工作的以及其他符合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的即勞動者沒有以上情形的,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正常工作勝任工作崗位,沒有違法違規的情況,在第三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除非勞動者書面提出要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應當直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的簽訂一般是由單位來完成。所以,不簽書面合同,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反而是,一年以內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二倍工資補償金。
滿一年直接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常見的情形就是,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第三次直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以上規定,員工本人可以舉起勞動法大旗,去當地社保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