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受理行政賠償案件程序是:1、對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進行審理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符合條件的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受理立案:2、請求人填寫行政賠償申請登記表;3、審查賠償申請是否屬于法律、法規以及規章規定的賠償范圍;4、負有賠償義務的司法行政機關負責賠償決定的執行。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七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行政賠償程序與司法賠償程序有哪些區別您好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
司法賠償是指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和監獄管理職權時違法給無辜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財產造成損害的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國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它的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司法賠償的侵權行為主體是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主要包括,行使偵查的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檢察權的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行使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第二,司法賠償的原因是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司法活動中違法行使司法權,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第三,司法賠償實行有限賠償原則,范圍比較窄。第四,司法賠償不是以訴訟程序進行的,包括侵權機關和侵權行為人所在機關自己確認行為違法并賠償的程序,上級機關對賠償復議的程序,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對賠償的決定程序。
司法賠償與行政賠償都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許多方面都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許多區別:首先,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不同。行政賠償中,侵權行為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司法賠償中,其主體是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次,實施的時間不同。行政侵權行為發生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司法侵權行為發生在從偵查到監獄管理等一系列活動中。再次,追償條件不同。行政追償的條件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中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具有明顯的主觀性;而司法追償的條件是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實施刑訊逼供毆打和以其他暴力方式傷害公民,違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傷害他人,或者審理案件中有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相比之下,司法追償的范圍要比行政賠償范圍窄。最后,二者程序不同,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具體程序在法律規定中是不一致的。
司法賠償的程序有哪些?司法賠償是國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包含了刑事賠償.
賠償請求人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而不必先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賠償。
受害人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根據行政賠償、刑事賠償的不同情況,國家賠償法規定了不同的程序。屬于行政賠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屬于刑事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賠償請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賠償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以外的公安、安全、檢察機關的,賠償請求人需要先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賠償請求人不服復議決定或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再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的賠償委員會申請賠償。
與行政賠償程序比較司法賠償程序有何特點您好,
司法賠償是指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和監獄管理職權時違法給無辜的公民、法人和其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他組織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財產造成損害的,國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它的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第一,司法賠償的侵權行為主體是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主要包括,行使偵查的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檢察權的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行使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第二,司法賠償的原因是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司法活動中違法行使司法權,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第三,司法賠償實行有限賠償原則,范圍比較窄。第四,司法賠償不是以訴訟程序進行的,包括侵權機關和侵權行為人所在機關自己確認行為違法并賠償的程序,上級機關對賠償復議的程序,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對賠償的決定程序。
司法賠償與行政賠償都屬于國家賠償的范圍,許多方面都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許多區別:首先,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不同。行政賠償中,侵權行為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司法賠償中,其主體是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次,實施的時間不同。行政侵權行為發生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司法侵權行為發生在從偵查到監獄管理等一系列活動中。再次,追償條件不同。行政追償的條件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中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具有明顯的主觀性;而司法追償的條件是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實施刑訊逼供毆打和以其他暴力方式傷害公民,違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傷害他人,或者審理案件中有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相比之下,司法追償的范圍要比行政賠償范圍窄。最后,二者程序不同,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具體程序在法律規定中是不一致的。
行政賠償的程序1.提出賠償請求。
2.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的受案。
3.審查下列內容:賠償申請是否屬于法律、法規以及規章規定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的賠償范圍;有無法律、法規以及規章關于不予賠償的規定情形;請求人是否符合國家賠償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是否應由本機關予以賠償;賠償請求是否已過時效;請求賠償的有關材料是否齊全。
4.對符合法定賠償條件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決定予以賠償的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的程序 ,制作《行政賠償決定書》。
5.行政賠償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