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并沒有對精神賠償的具體金額作出明確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我國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每個省份的經濟狀況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以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都不一樣。所以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的時候,對于精神賠償的數額確定,只能按照以上因素,由法官主觀裁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并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各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
可以申請精神賠償的情況:
1、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人格權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親屬也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4、監護權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損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精神損害。
5、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而引起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條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條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誹謗、貶損、丑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
(三)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第四條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條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損失不僅包括精神方面的,也包括生理方面的和心理方面的,從而我們也知道精神損失費的賠償不僅是物質方面的,還包括精神方面的。在必要的時候我們必須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我們自身的合法利益。
擴展資料
一方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條件:
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關系到受害人有無賠償請求權和加害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適用問題。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對精神損害賠償范圍的確定,主要采取兩種方法。
一是自由裁量主義,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由法官根據自己的判斷去決定受害人所受到的權利侵害是否屬于保護范圍。英美法系的許多國家采用此種方法。
二是法定主義,法律明確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德國、瑞士等國采用此種方法。
我國的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也采用了法定主義。
《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要求賠償損失"。雖然該條規定沒有明確提及精神損害賠償,但學說一般將該條中的"賠償損失"理解為保護有精神損害賠償的含義。
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依據是什么?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其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他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賠償的標準《精神賠償解釋》規定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1)對于造成死亡的精神賠償的標準依據 ,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各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